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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公告

为认真贯彻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乡村振兴”战略,依托彰武“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抢抓彰武“加速赶超、富民升位”、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契机,坚持党管人才原则,集聚更多高学历人才来我县创业就业,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和创造潜能,积极支持外来人才致力于我县县域经济发展,并进一步创新引才方式,提升引才效果,优化我县事业单位高学历人才队伍结构,缓解事业单位人员紧缺局面,建设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及《中共阜新市委办公室  阜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阜委办发〔2007〕4号)文件等相关政策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对应学位且同时具有国家统招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的人才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国内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对应学位,并且须同时具有国内普通高校统招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及对应学士学位〔包括2021年7月31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

留学回国人员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相应的国外学历、学位。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以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

6、年龄统一确定为35周岁及以下〔1985年2月19日(不含)以后出生〕。

7、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8、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人员,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统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以及具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征得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行解决。

二、招聘岗位

具体单位及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程序

(一)信息查询

《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查询:

1、阜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fuxin.gov.cn);

2、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

请考生认真查询本次招聘岗位,本次招聘学历限定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名考生的研究生专业如与职位信息表中所限定的专业不符,其本科阶段专业(以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为准)如符合招聘岗位限定专业也可报名。

(二)报名方法

通过邮箱诚信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rlzyyws@163.com。报名人员可在2021年2月19日8时30分至2月25日12时上传报名材料。

1、报名时需上传材料(原件拍清晰照片或扫描件)

(1)填写《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附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上传电子版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需由毕业院校提供2021年7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证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和本科学历学位);

(3)本人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

 2、报名方式。请按顺序,将上述报名时需上传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按时发送到rlzyyws@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包命名需采取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岗位的形式,例如:张三 210922190000000000 彰武政务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生一旦提交报名信息至资格审查前,不可再进行修改。

3、审查结果查询。报名期间,资格审查人员将对报名人员提交信息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名人员可于2021年2月19日8时30分至2月26日12时登录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查询审查结果期间改报其他岗位。

请考生在报名后及时登录邮箱,关注资格审查结果。审查结果需由考生登录报名时上传报名信息的邮箱自行查询,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收到“审查通过”信息,报名人员收到后须回复“收到”确认,自行打印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4、人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5、岗位调剂。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将根据报名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岗位调剂,可调剂的招聘岗位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报考其它岗位人员经本人书面(邮件也可)申请可调剂到所公布的调剂岗位上去,申请人申请调剂时须符合调剂岗位的资格条件,调剂结果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三)准考证发放

审查通过人员,须持资格审查时带有“审查通过”字样的报名登记表和报名时上传的各种材料原件(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由毕业院校提供2021年7月31日前如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进行现场领取准考证,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

5.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须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进行,分为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工作程序。

(一)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视疫情情况确定,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另行公告。

2、面试形式及成绩。面试由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面试成绩将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布。

(二)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成绩并列者,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

对拟聘用人员的体检,由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及体检操作手册等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执行国家的规定。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察工作参照《辽宁省录用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体检和考察工作中出现岗位空缺,按照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成绩并列者,由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递补人员。

(三)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彰武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www.zhangwu.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填写《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办理有关手续,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3、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未落实人事关系的毕业生见习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察,实际工作能够达到招聘资格条件规定各项要求的,履行正式聘用手续,不能适应岗位需求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5年内只允许在本县区域内流动。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3、对考生的报名资格条件实行招考全程审查,特别是在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或取消聘用,并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4、根据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总指挥部办公室文件规定,须进行隔离观察的,要提前到达彰武县按要求隔离观察,并于面试当天出具解除隔离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按照有关要求,中高风险地区或14日之内有中高风险地区轨迹的入彰人员须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末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考试时须提供解除隔离证明、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来(返)彰人员须持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招聘。如因疫情防控需要导致本人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后期影响聘用,责任由考生自负。相关防疫规定随疫情发展情况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进行调整。

咨询电话:0418-6949136

附件1: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彰武县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学历人才报名登记表.xls

彰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2021年1月29日

2021 年山西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发布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试录用的有关规定,省公务员局将组织实施2021年度全省各级机关考试录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和其他相当职级层次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的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月至2003年1月期间出生),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按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规定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表中要求的年龄为准(年龄计算截至2021年1月)。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职位”、“村(社区)干部专门职位”和“应届毕业生职位”的人员,须符合相应报考条件(详见《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以下简称《报考指南》)。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现役军人;

  8.2014年以后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

  9.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

  10.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1.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报考者在本次招考报名后至录用之前,期间已被各级机关录用为试用期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被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录用。

  招考条件或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落实工作单位情况等,除职位有明确要求外,均截至2021年1月。

  二、报名办法

  (一)报考职位查询

  具体的招考单位、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可查询招考职位表。报考者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山西组工网(http://www.sxdygbjy.gov.cn)

  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rst.shanxi.gov.cn)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管理)职位表》、《报考指南》等附件,以了解职位要求、政策解释、考录规则、说明事项等内容。如需咨询招考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备注内容等信息,报考省直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省直各招录机关联系;报考市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可直接与所报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职位的,可直接与省、市法院检察院联系。有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有关报考政策、报名网络技术和考场考务安排等事宜的详细情况,请参阅《报考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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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

  山西人事考试专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

  报考者可在2021年1月27日9:00至2月2日24:00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提交报名申请,填写《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具体方式见《报考指南》。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考生,可于2021年 3月22日至3月28日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均需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准考证打印时,如遇问题请与山西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解决。咨询电话可以通过附件查询。

  (四)减免考试费用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具体减免办法见《报考指南》)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所有报考者均需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申论》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其中,仅参加公共科目笔试考试的职位,其笔试成绩合成方式为: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备考资料:2021华图版 辽宁省公务员6本+考前必做1000题6本

  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公安专业科目考试。笔试成绩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公安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合成。

  考试范围以《山西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以及《2021年度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3月27日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00—16:30 申论

  3月28日 上午9:00—11:00 专业科目考试

  本次考试在设区的市设置考场。报考省直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职位的在太原参加考试,报考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和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职位的,在报考单位所在市参加考试。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以及疫情防控有关证明等参加考试。缺少证件及有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4月底前登录山西人事考试专栏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对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基层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二)资格复审和面试

  1.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省公务员主管部门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职位按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选;若最低合格分数线内人数未达2: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司法警察职位的和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省戒毒管理系统等职位的,按规定需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体能测评人选从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录用人数的5倍确定(笔试合格人数不足的,按实有达线人数确定)。招录机关从体能测评合格人选中,按照计划录用人数的3倍,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如体能测评合格人数未达计划录用人数3倍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面试前,省直招录机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以及省、市法院检察院对确定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向有关部门提供相关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由负责资格审查的机关提出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资格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3.面试

  报考省直机关和省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机关和市、县两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面试工作由报考职位所在设区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一职位2名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时,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仍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确定;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相同,由负责面试的主管部门加试一场面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

  面试结束后,报考省级法院、检察院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向上取整)。报考其他职位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职位计划录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四、补充录用

  面试结束后,面试及面试前出现的空缺职位以及因机构编制和职能调整等原因出现新的用人需求,面向社会统一组织补充录用。补充录用公告、职位、资格条件及相关事宜,通过山西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报考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安机关、省监狱管理系统和省戒毒管理系统等人民警察(司法警察)以及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职位的,还应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人选达不到公务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职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

  省级法院、检察院实行差额考察,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不唯分取人。

  六、审批录用

  省直招录机关、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省法院检察院根据报考者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择优提出拟录用人员意见,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按录用审批权限,由公务员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录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录用。

  本公告由省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报考指南》的具体阐释与公告文本内容有同等效力。

  2.在考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动态要求 ,发布考试录用公务员疫情防控公告,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考生要随时关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山西人事考试专栏,自觉遵守相关要求,做好参加考试准备。凡违反国家和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山西省公务员局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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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拟面向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共招聘党史党建专业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党史党建类专业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党员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网站(http://www.jlszdx.org/)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主管部门电话: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0431—88902379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916、88690586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2021年1月公开招录4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7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2年区级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四)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招录程序

招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7名。本次招考所有程序均采用线上形式,依次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设立现场审查。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0点至1月20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报名时上传材料:

在线填写报名表;

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大小200K以内);

上传本人最高学历照片或扫描件;

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上传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内);

6.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后上传)。

7.具有连续2年区级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年龄放宽到45周岁者,需上传加盖公章的连续2年专职工会工作证明。

因涉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上传材料,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021年1月22日。考生可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及要求

1.线上笔试平台测试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至下午3点。

2.线上笔试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点至10点。

考试设备软硬件要求:

①需要使用带正常上网功能的电脑安装考试系统客户端,电脑操作系统要求为Windows(推荐Win7、Win10)或MacOS(10.13以上);

②考试用电脑具备可正常工作的摄像和麦克风设备(内置或外置均可)。

网络条件要求:

①考试场所应有稳定的网络条件,支持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同时联网;

②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宽度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③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④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⑤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网络故障,考试系统会即时提醒考生,请考生在看到异常提示后迅速修复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网络故障发生之前的作答结果会保存;但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考前请详细阅读《在线考试考生操作手册》)

线上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于次日在中国沈阳人才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9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具体形式视疫情而定。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按录取名额1:1进入体验。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检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或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电话不通、微信不回等原因,不能确定是否同意参加体验的,按放弃处理,过后不再补录。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已经录用的解除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在中国沈阳人才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试用期及转正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沈阳市和平区工会聘用。

(三)本次考试全程按照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由和平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2514081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