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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坐落于满族文化发祥地、“英雄城”—吉林省四平市。学校始建于2000年,目前已有24年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0余万平方米,设有31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教育、管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计划中对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序号部门需求岗位名称学历要求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其他要求招聘人数
1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师硕士及以上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辅导员硕士及以上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或有学生干部经历1
3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网站安全及时修复漏洞2、系统、软件及网络故障处理3、网络安全建设与运维1
4学前与小学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5传媒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影视摄影、摄像方向有摄影、摄像获奖作品或影视调色相关工作经验2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摄像、编导、后期剪辑方向有节目编导、现场直播经验,能熟练掌握后期剪辑软件1
7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数字媒体技术、动画设计有Maya或Houdini动画制作、Nuke合成软件行业工作经验1
8实验员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网络/教育技术熟悉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有摄影棚、演播室的准备及维护相关工作经验1
9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文学、语言学、翻译等相关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0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规划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行业实践经验,能够承担《酒水服务》《旅游英语》课程1
11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工程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有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人工智能大赛相关经历1
12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硕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中国近代史、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3数学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本科为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有项目经历1
1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教育本科为数学专业,获得数学建模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1
15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运动人体科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6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美术学(国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7环境设计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环境设计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8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视觉传达设计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9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文艺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0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汉语言文字学(古汉语)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1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2大学外语部英语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英语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四、相关待遇

1.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入职即享受副教授待遇,同时享受博士津贴3000元/月,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

2.所有人员均可享受带薪寒暑假、课时津贴,全额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名校补助、科研奖励、午餐补助等福利待遇;

3.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7万-13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2-16万;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待遇。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下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用人部门 应聘岗位 姓名 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栾老师

联系电话:0434-6091333

人事处邮箱:bdx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东丰路西1999号

邮编:136000

七、重要声明

1.学校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招聘活动,请广大求职者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2.学校招聘工作统一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所有招聘信息均会通过我学校官网、官微发布,且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对于学校未对外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请求职者注意甄别、核实,勿轻信其他途径的虚假信息而上当受骗。

高校招聘||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 6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名考试,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nnu.edu.cn/)上统一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8:00至6月7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与咨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招聘网站报名,网址(https://rszp.lnnu.edu.cn/)。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或在报名期限内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行政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能力等;财务会计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将通过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行政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等。财务会计岗位面试形式为学术答辩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n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起至拟聘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411-82159108   0411-82159599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师范大学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锦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锦州市中心医院、锦州市第二医院、锦州市康宁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锦州市中医医院、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州市卫生监督所)、锦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锦州市中心血站、锦州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6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24年5月27日(含)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及驻外大馆留学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具体见《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建议考生电脑端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网址是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9时至6月4日(星期二)12时登录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请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7日9时至2024年6月4日13时登录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告,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岗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比例,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岗位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内容:1、报考锦州市中心医院放疗科物理师和锦州市妇婴医院儿保科语言治疗师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3、报考锦州市中心医院康复科、锦州市第二医院肛肠科、软伤康复科及锦州市中医医院心病科、肺病科、脑病科、糖尿病肾病科、内分泌科、脾胃病科、中医内科、肛肠科、儿科(一)、外科、药剂科(一)的笔试科目为中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4、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全部为客观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请关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

(二)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组织

(一)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示。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进行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对报考人员所聘单位服务年限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限执行,详见岗位信息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国家最新指导目录。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因其他特殊情况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进行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附件: 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

2024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及《关于做好2024年度基层治理专干招聘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通化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包括社区治理专干、乡村振兴专干)到社区(村)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通化市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基层治理专干162人,为各县(市、区)街道、乡镇等单位所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被聘用人员统一选派到编制所在街道(乡镇)等下辖各社区(村)工作。

  本次招聘岗位计划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44个(岗位序号:1号—24号)。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招聘计划118个(岗位序号:25号—67号),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招聘范围为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4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21日—2006年5月21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5月2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6.报考限户籍职位的人员,须入户满1年以上,即:2023年5月21日(含)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户籍,且截至2024年5月21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在大中专及以上院校就读的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入学前的户籍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的,仍可视为通化市各县(市、区)户籍。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户籍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年毕业生(2025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毕业生。在读的非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可报考本公告中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5:00。

  2.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652),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信息后,要按要求上传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及近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及查询审查结果

  1.审查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6:00。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审查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争议的,考生可按网上报名流程提起仲裁。审查和仲裁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31日16:00,未改报、虽然改报但仍未通过审查或仲裁、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仲裁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进行报名受理。

  3.审查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小组负责解释。

  (三)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4年5月29日9:00至2024年5月31日17:00。

  2.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收费60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时间:2024年7月1日9:00至7月6日9:00。考生需在要求的打印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凭《准考证》按要求参加考试。

  (六)报名要求

  1.考生只能用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在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传真发送学历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考生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3.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2024年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按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上的专业进行报考;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按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上的专业填写。对于专业审核有异议的,请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

  4.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考务网站、跟踪通知事宜,否则,后果自负。

  四、招聘考试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4年7月6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科目范围为《通用知识》,详见《2024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通用知识〉考试大纲》(附件2)。

  3.笔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卷面分值为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2024年5月31日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至岗位所属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咨询电话附后)。对审验合格的考生,在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逾期不送达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公告所涉及的优惠政策。

  5.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请进入面试人员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资格条件复审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没有拿到毕业证之前,应持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3)进行面试资格条件复审。

  4.经岗位资格条件复审,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考务网站。

  面试形式采用结构化面谈形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低于及格线的考生,不得作为拟聘人选。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两部分折算组成,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其中,笔试成绩(含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时,先按比例折合后再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聘人选

  考试总成绩发布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进行工作岗位选择。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方式确定人选)。

  选岗工作由各县(市、区)组织。考生现场在所报考的岗位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由本人依次选择工作社区(村)岗位〔附件1工作地点栏中的社区(村)为选择范围,未说明人数的社区(村)招聘人数为1人〕。工作地一经确定不得更改。选岗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面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工作岗位所在街道(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放弃选岗人员,取消其录取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选岗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参加体检。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不合格的,择日复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及格线以上人选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递补。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考务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过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按照选岗结果安排到相应社区(村)工作。

  被聘用人员一律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由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在社区(村)工作不得少于5年。拒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拟聘用资格。未按要求上岗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2024年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符合条件的在职人员报考,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存在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以及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信息发布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二)考务网站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tonghua.gov.cn)

  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通过考务网站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考务通知。

  (三)咨询电话

  1.各招聘单位报名、政策咨询电话见附件1中“咨询电话”一栏。

  2.报名网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

  3.人社部门咨询电话:

  东昌区人社局:0435-3967570

  二道江区人社局:0435-3365129

  通化县人社局:0435-5226133

  集安市人社局:0435-6224240

  柳河县人社局:0435-7252306

  辉南县人社局:0435-8221629

  通化医药高新区管委会:0435-3577003

  招聘公告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附件:

  1.2024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4年通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基层治理专干《通用知识》考试大纲

  3.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中 共 通 化 市 委 组 织 部

  通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