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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铁东区面向社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结合铁东区实际用人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6月24日(含)至2006年6月24日(含)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含)以上学历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岗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7.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工作年限的,需由工作单位出具相关岗位工作经历证明,同时提供与工作单位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现役军人,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在以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均不得报考。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二、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2024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tiedong.gov.cn)公告附件查询。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日9:00时至2024年7月5日12:00时。

      2.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诚信报名及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登陆。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7月1日9:00时至2024年7月5日12:00时登录登陆报名平台。报名网址(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782)。

      4.填报信息。报名者应认真阅读岗位信息表,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1寸正面证件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者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核或应聘资格。

       5.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7月2日9:00时至2024年7月6日12:00时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2024年7月5日12:00前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7月5日12:00至7月5日17:00,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6.缴费确认。考务费:每人100元。考生报名信息通过审查后,须于2024年7月2日9:00时至2024年7月7日12:00时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点击“网上缴费”按钮,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缴费是否成功,考试费用缴费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务费减免条件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扫描PDF);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将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扫描PDF),以及报考本次考试的报名登记表,考生本人的联系电话,发送到指定邮箱:astdgkzp@163.com(接收申请审核办理时间为2024年7月  6日8:00—15:00),办理考务费减免。

      以上材料需报考人员提供PDF格式电子扫描件,形成的图片要清晰、完整,所有电子件须打包上传,并如实命名,文件名格式为:报名序号+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名称+姓名。邮件发送成功依据为邮箱回复。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报考。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应当于2024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方可报考符合学历、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的岗位。

      3.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2024年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2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且至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本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及必要的专业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上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有关要求和程序。学历认证材料和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等,应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上述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高等学校毕业生。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方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7.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招聘岗位报名人数比例不足1:2时,可调整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确为急需紧缺专业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考试。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两科: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公告。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进入资格审查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原件,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考生,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五、考核

      考核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招聘部门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在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辽政办发〔2003〕83号)文件规定,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建立竞争、激励的用人机制。

      八、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考《2024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铁东区人社局:0412-2669260

      附件1:2024年铁东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示例)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示例)

      附件4:《2024年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指导目录》

铁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6月24日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公开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坐落于满族文化发祥地、“英雄城”—吉林省四平市。学校始建于2000年,目前已有24年办学历史。学校占地面积60余万平方米,设有31个本科专业和10个专科专业,涵盖文、理、工、法、教育、管理、艺术7大学科门类,在校生1万余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党的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计划中对学历、专业、政治面貌、职称及工作经历等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6.国外或境外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各项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

序号部门需求岗位名称学历要求学科或专业(研究方向)要求其他要求招聘人数
1学生工作处心理咨询师硕士及以上心理学相关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辅导员硕士及以上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或有学生干部经历1
3信息技术中心网络技术人员本科及以上计算机科学与技术1、网站建设运行维护,保障网站安全及时修复漏洞2、系统、软件及网络故障处理3、网络安全建设与运维1
4学前与小学教育学院小学教育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发展与教育心理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5传媒学院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影视摄影、摄像方向有摄影、摄像获奖作品或影视调色相关工作经验2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摄像、编导、后期剪辑方向有节目编导、现场直播经验,能熟练掌握后期剪辑软件1
7数字媒体技术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数字媒体技术、动画设计有Maya或Houdini动画制作、Nuke合成软件行业工作经验1
8实验员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网络/教育技术熟悉摄影摄像器材的使用和日常维护,有摄影棚、演播室的准备及维护相关工作经验1
9外国语学院英语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文学、语言学、翻译等相关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0旅游与地理科学学院旅游管理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旅游管理、酒店管理、旅游规划本科旅游管理专业、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具有行业实践经验,能够承担《酒水服务》《旅游英语》课程1
11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信息工程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信息工程、通信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有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人工智能大赛相关经历1
12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马克思主义理论及相关专业硕士为马克思主义理论、政治学、哲学、中国近代史、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3数学学院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计算机系统结构、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科学技术本科为计算机等相关专业,获得大学生程序设计大赛省级一等奖以上、有项目经历1
1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数学教育本科为数学专业,获得数学建模竞赛省级二等奖以上1
15体育学院体育教育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运动人体科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6艺术学院美术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美术学(国画)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7环境设计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环境设计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18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视觉传达设计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19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文艺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0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汉语言文字学(古汉语)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1汉语言文学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1
22大学外语部英语专业教师硕士及以上英语语言学、应用语言学本硕专业相同或相近2

四、相关待遇

1.学校与全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博士研究生入职即享受副教授待遇,同时享受博士津贴3000元/月,提供安家费20-30万元;

2.所有人员均可享受带薪寒暑假、课时津贴,全额五险一金、节日福利、名校补助、科研奖励、午餐补助等福利待遇;

3.招聘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7万-13万;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薪12-16万;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采用“一人一议、一事一议”的方式确定其待遇。

五、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吉林师范大学博达学院应聘登记表》(附件下载),并将报名表电子版连同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邮件主题为:【应聘】用人部门 应聘岗位 姓名 高校人才网。

联系人:栾老师

联系电话:0434-6091333

人事处邮箱:bdxyrsc@163.com

学校网址:http://www.bdxy.com.cn

学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东丰路西1999号

邮编:136000

七、重要声明

1.学校从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及个人进行招聘活动,请广大求职者仔细甄别,以免上当受骗。

2.学校招聘工作统一由学院人事处负责组织实施,所有招聘信息均会通过我学校官网、官微发布,且不会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对于学校未对外公开发布的招聘信息请求职者注意甄别、核实,勿轻信其他途径的虚假信息而上当受骗。

高校招聘||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 6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工作经历截止日期为2024年7月31日。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以先行报名考试,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nnu.edu.cn/)上统一发布,请应聘人员关注网站信息更新。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6月1日8:00至6月7日17:00(周六、周日正常接受报名与咨询)。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单位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招聘网站报名,网址(https://rszp.lnnu.edu.cn/)。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或在报名期限内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发布。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面试入闱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 笔试

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行政管理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能力等;财务会计岗位主要测试应聘者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等。笔试科目为一科,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和成绩将通过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 面试

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教学秘书、科研秘书和行政管理岗位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职业素质与综合能力等。财务会计岗位面试形式为学术答辩和技能测试,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招聘网站(https://rszp.ln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我单位官方网站(https://www.ln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起至拟聘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我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我单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   0411-82159108   0411-82159599 

附件:辽宁师范大学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师范大学

2024年5月28日

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锦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锦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等规定,经锦州市政府批准,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为锦州市中心医院、锦州市第二医院、锦州市康宁医院、锦州市传染病医院、锦州市妇婴医院、锦州市中医医院、锦州市口腔医院、锦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锦州市卫生监督所)、锦州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锦州市中心血站、锦州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等11家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专业工作人员16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2024年当年毕业的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以及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大工作中获省辖市市以上党委、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5月27日及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七)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国家承认)、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等证书取得时间及工作经历截止时间,要求在2024年5月27日(含)之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及驻外大馆留学证明。

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聘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问题与聘用单位无关。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均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三、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办法等详细信息,可通过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z.gov.cn/)和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具体见《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二)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建议考生电脑端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网址是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9时至6月4日(星期二)12时登录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请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事业单位集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5月27日9时至2024年6月4日13时登录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请关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告,按通知要求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

(四)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2、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考岗位。

3、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真实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对招考岗位未达到规定的1:2开考比例,取消或消减该岗位招考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6、为便于考生及时掌握报名情况,报名期间,定期将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与招录计划比例低于开考比例的招考岗位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上公布。望考生及时报名,防止后期报名人数过多造成网络拥堵,给报名带来困难。

四、笔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内容:1、报考锦州市中心医院放疗科物理师和锦州市妇婴医院儿保科语言治疗师的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报考护理岗位的笔试科目为护理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3、报考锦州市中心医院康复科、锦州市第二医院肛肠科、软伤康复科及锦州市中医医院心病科、肺病科、脑病科、糖尿病肾病科、内分泌科、脾胃病科、中医内科、肛肠科、儿科(一)、外科、药剂科(一)的笔试科目为中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4、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为临床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测试;全部为客观试题,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请关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告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并必须携带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件。监考人员依据报考者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和考场座次表,核验报考者身份,进行监考。考试当天报考者无法出具报名时的身份证件但仍坚持要参加考试的,应说明具体缘由,写出承诺书,并服从工作人员关于重新采集照片、留取身份特征生物信息等方面的安排,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三)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在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笔试成绩通过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

五、资格审查(复审)

(一)人选确定

参加资格审查(复审)的人选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和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个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的名单、时间、地点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查询。

(二)审查内容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的形式组织实施,考生按照填写的报名信息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审查(复审)不合格者,不能进入面试,并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面试组织

(一)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为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选名单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公示。

(二)面试组织

面试工作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相关事宜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七、体检和考察

(一)人选确定

体检和考察人选,根据面试合格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实际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者,通过面试加考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体检工作由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指定市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血站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参照《辽宁省公务员聘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进行考察,重点是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jz.gov.cn/)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经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报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对报考人员所聘单位服务年限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限执行,详见岗位信息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一、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部门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四)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及国家最新指导目录。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如因其他特殊情况对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的时间、地点、组织方式等进行调整,请广大报考者密切关注相关网站。

十二、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有。

咨询电话:0416-3125037、3139277

附件: 2024年锦州市卫健委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