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测试公告 – 第8页 – 沈阳元方教育文化—【本中心业务:学术期刊论文辅导发表、普通话考试报名、非全本科第二学历提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软著专利等业务】

辽阳市2020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语委办、市直属学校及社会人员:

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辽阳市2020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辽阳户籍。
    二、报名对象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三、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及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本人页1份)。

(二)本人现场报名、采像,扫码加入辽阳市普通话测试群。要求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

(三)本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实行免费报名,额满为止。

(四)管理系统不接受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的重复报名。

四、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9月17 -18日 (个人报名);

9月23日-25日(集体报名)。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逾期一律不予办理。

地点: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后楼二楼东侧语委办),辽阳市青年大街36号。咨询电话:3667861。

五、测试流程

(一)准考证发放

考生根据微信测试群通知提示,可按指定日期领取准考证,也可在测试当日领取准考证。本人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如他人代领准考证,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二)测试

考生请按考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测试点,不得逗留。

(三)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时间、地点将在测试微信群中通知。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如他人代领证书,须出示考生及代领人身份证原件。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0年9月3日

附件:

 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020年辽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及报名工作将于2020年9月17日——10月20日进行。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已经进入常态化,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考试的平稳顺利进行,请广大考生严格执行如下防疫要求:

1.考生须考前连续14天进行体温监测及记录。考试当日考生须持有 “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进行人脸识别及测温后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2.考生本人及家人考前尽量减少外出,避免走亲访友聚餐、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考前严禁去重点地区旅行。

3.考生须依据具体考试时间提前60分钟到达考试地点进行入场验证。验证后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分散、有序进入考试场地,进退考场、如厕时均须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之间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考生原则上应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4.考生应如实、完整的填写体温测量表,签署安全考试承诺书,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下载地址:辽阳市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yj.liaoyang.gov.cn/)。

考生须每日进行身体健康监测,如实填写《辽宁省辽阳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考生,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的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6.从境外和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辽阳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核酸检测,进入考点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方可参加考试。

7.考前如果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并立即报告本人所在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辽阳市普通话测试机构。未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的考生,须携带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8.考生须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疫情自查和防控措施。

附表:辽宁省辽阳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姓名:                    考生号:                  所在学校(单位):
天数日期体温℃本人及家人是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所在城市
前第1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2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3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4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5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6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7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8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9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10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11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12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13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前第14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考试当天10月  日
否□      是□否□    是□
本人及家人身体不适情况、接触境外人员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情况记录
考生承诺本人承诺:我已知晓《考生防疫须知》,并保证严格按照须知内容执行。我将如实填写健康卡,如有发热、乏力、咳嗽、呼吸困难、腹泻等病状出现,将及时向本人学校或本单位负责人及报名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告,并立即就医。如因隐瞒病情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等引起影响公共安全的后果,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接受《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处罚和制裁。 本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考生于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监考员方能参加考试。此表由市测试站留存。

点击查看:2021年上沈阳市普通话考试、网课培训加异地报名服务预约中!

2020铁岭市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和考试的通知

根据省语委要求,由于受疫情影响,2020年春秋两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合并进行,为保障测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普通话报名及测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铁岭市大中专院校的师范类专业和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应届毕业学生;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申请教师资格的人员;公务员及其他执行公务的人员;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节目主持人;我市以口语表达为职业、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等。

二、报名要求

(一)报名方式:分为集体报名和个人报名两种方式。

普通话测试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各县(市)区语委办负责本县 (市)区的报名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体报名。市直各院校以校为单位报名,并将报名表上报到市语委办。报名表必须使用市语委办发放的电子表格。

(二)时间及地点安排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15日,报名时间为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日。

2.测试时间:普通话测试时间为10月24日-25日,10月31日-11月1日。测试时间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3.测试地点:铁岭师范专科学校图书馆

三、测试方法

全市统一组织测试,凡参加测试人员均使用辽宁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智能语音技术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计算机测试,自动评分)。每人一机,单独测试,全程录音测评,测试时间为每人15分钟。

四、其它要求

(一)严格执行省政府《关于取消和停止征收2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辽政发〔2008〕44号)要求,各县(市)区普通话测试人员的测试经费由同级财政承担。各地语委办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应试者收取测试费。

(二)各地严格按照测试范围进行测试,主要为本地人群及长期在本地工作人群测试,严禁与任何办学机构以利益为目的的合作,大规模为外地户籍人口进行测试报名,一经发现将取消测试资格。

(三)所有预报名测试人员均需提供本人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在职人员需提供本单位在职证明;高校学生由学校出具学籍证明。

(四)普通话报名照片采用电子采相软件采集。要求各报名点于报名时间结束后,将报名表和数码照片打包(原始照片)上报至市教育局语幼科,可通过邮件、U盘等方式报送。

(五)请各县(市)区及市直院校严格遵守报名时间,过期不予办理。

各县(市)区语委办联系电话:

铁岭县语委办:78833213

开原市语委办:73255714

昌图县语委办:74220393

西丰县语委办:79609975

调兵山市语委办:79279518

银州区语委办:74829911

清河区语委办:72115130

开发区语委办:72690507

铁岭市语委办联系人:闫思思

联系电话:74997537

电子邮箱:tlaman@163.com

铁岭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点击查看:2021年上沈阳市普通话考试、网课培训加异地报名服务预约中!

2020辽宁鞍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招考办、语委办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疫情防控下统筹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17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完成2020年普通话测试任务,鞍山市2020年秋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鞍山户籍。

二、测试报名对象

凡持有2003年6月15日之前普通话证书未进行重新测试的在职教师,未取得相应普通话等级证书的在职教师,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及自愿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社会人员。

三、网上报名

(一)报名网址:http://ln.cltt.org/baoming

(二)开通时间:2020年9月15日上午9点—下午5点,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认真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报名完成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请报名时务必将个人信息填写准确无误。原则上报名条件审核按照身份证、户口簿信息为准,考试当天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参加考试。

2.报名时需上传本人六个月以内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

3.2020年9月14日上午9:00—11:00为系统调试时间,此期间报名无效。

4. 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名额充足,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请广大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疫情期间,对恶意制造名额不足并以此谋取利益的机构或个人,市招考办将会同相关执法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5.报名成功后,具体测试日期以准考证为准。请考生认真阅读《普通话测试考生须知》,按照相关要求做好体温监测记录,以免影响考试。

四、现场认定

(一)认定人员要求

由于疫情原因,鞍山户籍考生无需进行现场认定。尚未取得身份证件的未成年人,身份证与户籍信息不符并能提供相应鞍山户籍证明的考生,请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认定。

(二)认定时间

2020年9月1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3:00。

(三)认定地点

鞍山市教育局后楼鞍山市科协一楼,招考办报名大厅。(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四)认定要求

1.考生本人需持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进行现场认定。

2.现场认定考生须佩戴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方可进行认定。

3.需进行现场认定而未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认定的考生,将取消本次普通话测试预报名资格。

五、准考证打印

2020年9月24日开通网上打印准考证

六、测试安排

1.时间:2020年10月10日—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地点:鞍山市教育局一楼

3.要求: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体温测量表安全考试承诺书及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参加测试。

七、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

2020年11月25日-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3:30到鞍山市教育局一楼108室领取等级证书。

请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代领需要提供应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者,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八、咨询电话

普通话水平测试咨询电话:2698079

附件: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鞍山市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鞍山市教育局

2020年8月25日

点击查看:2021年上沈阳市普通话考试、网课培训加异地报名服务预约中!

2020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盘锦市语委办测试站)报名

2020年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盘锦市语委办测试站)报名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2020年1月6日至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过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盘锦市教师进修学院语委办(盘锦市兴隆台区双兴中路北环北街21号东一楼103室)

三、报名条件:盘锦户籍的考生

四、报名证件: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

五、头像采集时间:2020年1月18日(周六)上午:8:30——11:30

六、头像采集地点:同报名地点

七、盘锦职业技术学院、盘锦市经济技术学校、北方工业学校的考生由单位统一组织报名和头像采集工作。

八、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在三月中下旬和四月上旬及时关注盘锦教育信息网(盘锦市教育局网站)的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yj.panjin.gov.cn/)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力复

办公室电话:2285998

手机:13386810827

盘锦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30日

点击查看:2021年上沈阳市普通话考试、网课培训加异地报名服务预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