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测试公告 – 第3页 – 沈阳元方教育文化—【本中心业务:学术期刊论文辅导发表、普通话考试报名、非全本科第二学历提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软著专利等业务】

关于开展营口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按照《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39号)精神,现将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按照考生报名资格,分为集体报名和网上报名两种方式。

  3个月内在辽宁省各普通话水平测试站报名的考生不在本次报名之列。

  二、报名时间

  1.集体报名。2021年4月12日—4月16日。

  2.网上报名。2021年4月13日上午10:00开始,报名限额为400人,额满为止,报名流程详见附件1。

  三、报名资格

  1.集体报名。营口市大中专院校师范类及相关专业在籍学生、营口市公办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2.网上报名。具有营口市户口的其他社会人员;如非营口市户口,须有本市暂住证或本市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工作证明、且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一科以上(含一科)合格证的考生。

  四、报名及资格认定材料

  1.集体报名

  以市大中专院校或各县(市)区为单位,由院校或各县(市)区语委办(教师进修学校)负责人携带下述材料到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进行审核认定。需携带的材料为:

  (1)市大中专院校。须提供考生学籍证明、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从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开始,在籍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限报1次。

  (2)各县(市)区语委办(教师进修学校)。须提供本区域内拟参加考试的在职教师人事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身份证信息、集体报名表及考生电子照片。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4月17日9:00—11:30、13:30—15:00携带相关材料,到营口市市民服务中心2楼B01教育局窗口进行资格认定(需全程佩戴口罩)。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认定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需携带的材料为:

  (1)营口市户口的考生。须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非营口市户口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暂住证或社保缴费证明或本市本人名下房照、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聘任合同、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成绩单或合格证明以上全部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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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准考证打印

  报名成功且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请关注营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yingkou.gov.cn/)“通知公告”栏目,由考生按照通知要求自行打印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

  拟安排在2020年5月份,具体时间见准考证。

  七、考试地点

  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6号)。乘公交车7路、12路、14路、28路可达,打车或自驾车导航“营口市教师进修学院”即可到达。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校外车辆严禁进入院区。

  八、其他说明

  1.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相关事宜均以营口市教育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和营口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为准。

  2.请考生详读疫情防控须知(详见附件2),填写体温测量表和承诺书,严格按照做好各项考试准备。

  3.营口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站咨询电话:0417-4855030,集中咨询受理时间为4月15日8:00—11:30 、13:30—17:00。

  附件:

附件1-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网上报名流程.docx

附件2-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须知.docx

附件3-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考生体温测量表.docx

附件4-营口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5-人事关系证明.docx

  营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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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春季辽宁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确保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将2021年春季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测试对象

重要提示: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通知,报名前须确认自身是否符合我站测试对象要求。根据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报名要求,考生一旦报名成功,三个月之内将无法再次报名。如因考生不符合报名要求而无法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不能进行测试所带来的后果,考生须自行承担。

1.有沈阳市户籍者

2.在沈阳工作,有临时身份者(须提供沈阳居住证)

3.市属高校和市属职业学校在校学生

以上人员均需年满18周岁。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下载并填写《沈阳市2021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证书发放

1.报名网址:

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http://ln.cltt.org/baoming。

2.报名步骤:

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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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在线报名系统(http://ln.cltt.org/baoming)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测试。应试者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信息。报名成功的考生需经过资格审查通过后才能进行考试,准考证打印成功不代表可以考试。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

应试者凭“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绿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1.携带材料:应试者须携带相关材料,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时报到的应试者取消测试资格。

见附件

2.测试时间安排:

见附件

3.资格审查及测试地点: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辽河街院区(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

4.乘车路线:地铁2号、10号线中医药大学A口东行800米;公交车280、281、292辽河街燕山路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社会车辆不得入院。

五、 证书发放

测试结束后一个月,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取证时间及具体要求将在沈阳市教育局官网和《沈阳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应试者自行负责。测试期间不接待证书领取。

咨询电话:024-31668400

沈阳市语委办测试站

2021年3月30日

2021年抚顺市关于开展上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

为满足我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大中专学生及社会人员等进行普通话水平测试需求,根据《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1〕3号)文件要求,我市将按计划举行普通话水平测试,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1.未持有合格等级证书的抚顺市在职教师;抚顺广播电台、电视台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及欲从事以上工作的抚顺户籍人员;申请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抚顺户籍社会人员(需年满18周岁);抚顺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公务人员及现役军人。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

1.网上报名,网址http://ln.cltt.org/baoming 。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2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考前培训时间:2021年4月8日上午9:00-11:00,地点: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北楼301教室,考生自愿参加。

三、报名要求

1.考生需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报名完成后不能修改个人信息。

2.身份证号非“2104”开头的抚顺公民须持抚顺户口或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证明于4月1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到市语委办进行现场认定,现场认定的考生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并出示“国务院客户端”健康码,经测体温正常后方可进行认定,未经认定报名无效。

3. 报名时需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不得上传修饰过的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尺寸大小不超过1M,照片不符合要求报名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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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名限额432人,额满为止。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1.考试时间:4月17日

2.考试地点: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37号(劳动公园东北角)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北楼。

五、测试相关要求

1.考生报名成功后,请于4月12日9点后登陆在线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的时间为准,并按照准考证要求提前1小时到考场。

2.测试时所有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现场认定报名成功的考生须携带认定材料,证件不全不能参加测试。

3.考生须认真阅读《抚顺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并如实、完整填写《抚顺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考试当天入场时交给考务人员,并按照须知要求出示“国务院客户端”健康码,测温正常方能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全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六、证书领取

考试结束后,请关注“fsjxxy.fushunedu.cn”“语言文字”页面的通知,按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领取证书时请考生携带准考证或有效身份证,如代替他人领取需提供考生身份证复印件或准考证。

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的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52443085

附件

1.抚顺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防疫安全须知

2.《抚顺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体温测量表及安全考试承诺书》

信息来源于互联网——————侵删

本机构客服微信:176 0240 2917

朝阳市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集中培训及测试的通知

各考生:

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将开展2021年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集中培训及测试,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参加培训及测试。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3月25日16:00前。

二、报名方式

请考生填写表格(请点击下载:20210319161807.xlsx),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邮箱:cyb2639518@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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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条件

1.在职的聋人教师;

2.在校的聋人大学生;

3.考教师资格证已合格的人员;

4.残联机构在职工作人员。

四、培训及测试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培训及测试地点:

辽宁特殊教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六、咨询电话:

0421-2855580

          朝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