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考普通话携带材料及防疫须知(户籍居住证批次)
1.防疫核验携带材料
(1)“辽事通”或“盛事通”健康码以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
(2)应试人员(不属于《2022年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规定的“测试当天不得参加测试的情形者”)提供本人测试入场前48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必须是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纸质或电子均可,要求能明确显示核酸检测报告时间和核酸检测的地点)。
※跨省或跨市(沈阳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的应试人员,需严格落实出发地和沈阳市的核酸检测相关要求,应提供本人测试入场前5天连续5次沈阳市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每连续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行下载保存备查,历史记录可以通过“支付宝”健康码进入“辽宁省核酸检测结果”查询。
(3)提供本人当日签字的《2022年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2.现场审核携带资料
参加11月17日、21日至24日非专场测试的人员携带下列(1)至(3)项中的相关材料;
参加11月14日至16日专场测试的人员,除携带下列(1)至(3)项中的相关材料外,还需携带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单(一科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即可)截图复印件或合格证明(有效期内)复印件,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 ),在“合格证明查询”中下载。
(1)沈阳户籍人员:携带纸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户口已迁入沈阳,身份证地址还未变更,需携带户口本原件及户口本首页和迁入页复印件);
(2)持有效沈阳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携带纸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沈阳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市属高校(沈阳大学、沈阳医学院、沈阳职业技术学院、沈阳开放大学)及市属、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携带纸质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沈阳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试者,请按考务人员指引,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全程单向行进,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测试站,不得逗留。
4、现场资格审查和测试地点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辽河街院区(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10号线中医药大学A口东行800米;公交车280、281、292辽河街燕山路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社会车辆不得入院。
5、防疫相关要求
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2022年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见附件1),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充分做好准备,按疫情防控要求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测试。咨询电话:024-31668400
附件:
附件1 2022年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人员疫情防控告知书.docx
附件2 2022年沈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辽宁关于受理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退费申请的通知
报考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因疫情原因无法正常参加考试可申请退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受理时间
10月30日至11月4日,超过受理时限视同自愿放弃。
二、受理范围
报名参加辽宁省2022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因疫情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经核实后,可申请退费。非疫情原因缺考的考生不予退费。
三、受理方式
考生打开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lntf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用本人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首次登录系统需输入姓名进行个人信息核验,验证成功后需修改初始密码,初始密码修改完成后,需重新登录系统。通过扫描二维码或点击链接地址无法登录的,请复制以上链接粘贴到浏览器地址栏,登录链接地址。登录成功后考生需核对准考证号、身份证号、报名考区等信息无误后,选择相应科目进行退费申请。考生在“申请退费原因”中选择未能参加考试的真实原因,并在“请详细说明退费原因”中使用文字详细说明未能正常参加考试的原因,并按系统提示上传佐证材料(因受疫情影响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须提供行程码截图(变黄变红或来自中高风险地区)、隔离证明、社区或学校封闭公告、发热或新冠确诊医学证明或因其它疫情原因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退费说明
1、经核准退费的考生,其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已通过的笔试科目成绩有效期自动延长半年。
2、考生因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法入场或其他自身原因缺考的不能退费。
3、已参加考试的科目不能退费。
4、填报信息与实际报名信息不符的考生无法退费。
5、请考生务必如实、准确提报申请材料,对弄虚作假的,将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 2022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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