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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辽宁科技大学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3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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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5年4月14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于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9月30日(含)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辽宁科技大学官方网站(www.ustl.edu.cn)“人才招聘”栏目中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4日- 4月20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辽宁科技大学网站(www.ustl.edu.cn)“人才招聘”栏目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以考试考核方式招聘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报名结束后考生应及时在公开招聘报名系统中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通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试。现场资格审查及笔试公告将在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科目为一个考试科目,笔试内容注重职业素质与能力,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笔试的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笔试成绩通过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查询。

  笔试结束后,我单位对成绩进行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

  2.面试

  按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应聘者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公布的,可不再公布,由我校向其他未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递补后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说课等形式进行。面试相关事宜和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在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实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实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实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我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和辽宁科技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人员,我单位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其他

  1.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我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通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本公告规定程序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将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仅一次。

  4.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5.疫情防控期间,我校将按照省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安排,并在我校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发布通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辽宁科技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412-5928868

  纪律监督电话:0412-5928097

  附件:辽宁科技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辽宁科技大学

  2021年4月9日

2021年上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部署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21年4月15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1年5月15日至1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1.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各市,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面试地点由辽宁教育学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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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

8.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个学科)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任教学科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9.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四)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社会、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四、网上报名与确认环节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J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至4月18日17: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参加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2.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本人笔试考区(即考生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师范大学考区”、“辽宁师范大学考区”、“渤海大学考区”三个考区中的一个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专业课考区”;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实习指导课考区”。

考虑到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区的承受能力,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在网报时本人笔试考区是沈阳考区的,请选择“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三个考区中的一个考区;笔试考区是大连、鞍山、辽阳、丹东、营口、盘锦考区的,请选择“辽宁师范大学”考区;笔试考区是锦州、铁岭、阜新、朝阳、葫芦岛、抚顺、本溪考区的,请选择“渤海大学”考区。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考区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请选择其他考区,当审核通过并缴费完成才视为报名成功。

3.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

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确认环节

本次面试确认环节全部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上报进行确认、审核。网上确认时间为2021年4月16日至19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确认点通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确认点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1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4月210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5月10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点击下载>>>

1.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联系方式

2.辽宁省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2021抚顺市关于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通知

为规范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管理,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现就证书补办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补办范围

经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组织测试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等级证书人员,其证书遗失未超过两年的(以发证日期为准),可申请补办。

二、补办程序

1.申请人填写《辽宁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以下简称《补办申请表》,见附件)基本信息。

2.申请人于每周三上午8:30-11:00(法定节假日除外)持《补办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各2份到本人报名测试和领取证书的单位(测试站点)核对身份和成绩、签署审核意见,并在落款、身份证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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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37号,抚顺市教师进修学院北楼403室;联系电话:52443085

3.申请人于每周一(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补办申请表》和身份证原件,到辽宁省语言文字应用中心办理补证手续。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85-3,辽宁教育学院901室;联系电话:024-26901975

附件:辽宁省补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申请表.doc

2021年3月25日

几种有效的硕士论文降重方法(值得收藏)

 又到一年毕业季,使用知网查重之后,正在愁于如何论文降重的同学们,请让我看到你们的苦瓜脸!请忽略我幸灾乐祸又不厚道的微笑脸,本文旨在介绍几种有效的论文降重方法。论文降重是件繁琐的工作,但如果掌握技巧还是能很快把重复率快速降低下来的。在介绍降重方法前,我们先应该对查重规则有一定的了解,以便更好的掌握查重技巧。

躲避查重规则法:大部分高校都是用中国知网进行查重,知网查重条件是一句话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就会被视为该句子抄袭,但是必须满足前提条件是:你所引用或抄袭的单篇文献总和在你的各个检测段落是否达到知网灵敏度设置的阈值。比如知网查重灵敏度阈值是5%,如果检测的段落有一千字,你引用了单篇文献50字以上,那么就会被知网系统检测为抄袭。了解了知网查重原理,那么我就来介绍几种有效的降重方法吧。此处应有掌声!

改变句子表述法:论文不要一大段一大段的完完整整抄袭单篇论文,这必定会被判为抄袭的。怎么也得改该几个词,能替换的词语用同义词、相近词代替呀或者抄几句然后加几句自己的话呀。还可以把主动句改成被动句,或者调换主谓宾的顺序,调整表达的语序。最好的方法就是中文翻译中文,即在理解原文献的意思的基础上,再用自己的话来表述。这既能表达原文应表达的内容,又能保证原创性。另外,还可以借助翻译软件,把中文句子翻译成其他语种的句子再翻译回中文,不过我是不太推荐这种方法的,因为再翻译成中文的句子基本把原文意思翻译没了,而且句子通常都是不通顺的,显然这种方法的效率是不高的。

利用知网漏洞法:知网是只检测文字的,对图片和表格是不检测的,所以可以把别人论文的文字截图放到自己的论文里,这种方法既不会被检测为抄袭又省力。不过,有的论文导师是不允许这样做的,所以这样做之前最好问问老师这样做他同意不。另外,知网的数据库里大多是期刊、论文,录入的书籍比较少,所以抄书是有效的,不过如果论文论述的是近几年的新事物,书籍可能会比较少甚至没有,很不幸作者毕业的论点就近几年出来的新事物,我学校的图书馆就没有一本有关书籍。另外,如果论文的论点是老生常谈的命题,前辈在就大量引用过书籍,你再抄书很可能会与他人论文重掉,所以抄书最好抄近期出版,观点比较新颖的。最最最厉害的方法是空格法,我之前介绍过知网的检测条件是一句话连续13个字相似或抄袭就会被视为该句子抄袭,所以我们可以通过用标点符号把句子隔开。一句话多使用几个标点符号,实在不能使用标点符号的地方加上空格,即在字与字之间加上空格,再把空格的间距 调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