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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sjzu.edu.cn/zp.html#/)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随时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应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学术成果、沟通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个环节中任何一环节不合格均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含7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紧密结合上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进程,并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有关通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建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94918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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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2021年1月21日

辽宁省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2021年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急需紧缺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均为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9日(含)至2003年1月19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1.岗位要求研究生专业为临床医学类的专业包括:内科学,儿科学,老年医学,神经病学,精神病与精神卫生学,皮肤病与性病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临床检验诊断学,外科学,妇产科学,眼科学,耳鼻咽喉科学,肿瘤学,康复医学与理疗学,运动医学,麻醉学,急诊医学,移植科学与工程学;岗位要求专业为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的专业需是医学类院校毕业的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鞍山市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以上情况均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3.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查询。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由招录部门统一解释并负责。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现场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在2021年1月25日至1月2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至16:00。

2.报名地点: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具体地址:鞍山市立山区玉田街23号。

3.报名提交信息:资格审查内容主要包括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工作经历、及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对报考人员提供的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原件等材料,已参加工作人员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和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没有要求具有工作经验岗位人员不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时提供。

获得境外学历的人员,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等有关材料。

具体材料要求如下:

(1)《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2份。一寸免冠照片4张,jpg格式1份。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应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份;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hinadegrees.com.cn/)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2份。

(5)在职的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已离职可提供离职证明。确有困难无法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可在体检阶段提供。2份。

※请考生将上述材料复印件、工作经历证明、在职证明分为2套,按以上顺序装订好,并在《报名登记表》上报名序号后的空白处注明联系电话,在考生(签字)处签好姓名。※

4.信息审查:报名期间,现场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5.打印准考证:报考人员于报考当日审核通过后领取准考证。

(三)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确为急需紧缺专业或疫情防控急需上岗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考试。

5.由于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紧凑,对来自中高风险街道(乡镇)考生笔试当日需完成14天隔离及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谨慎报名。

6.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疫情防疫等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岗位1考预防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岗位2考临床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公告。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予以公布。

(二)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一)请严格遵照鞍山市关于《境外域外来(返)鞍人员管控标准》,《境外域外来(返)鞍人员管控标准》具体要求如下:

1.境外入鞍标准

经国内口岸城市入境且在当地已实施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来(返)鞍人员,应在抵鞍前主动向社区或单位申报,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由单位或特定关系人全程闭环安全接回,继续严格实施7天集中隔离和3个月健康监测管控措施,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2.国内高、中风险地区(重点管控地区)入鞍标准

对于域外重点管控地区来(返)鞍人员,严格按照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加7天的有效居家隔离,再加7天的健康监测执行,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核酸检测。

3.国内重点关注地区来入鞍标准

对于域外重点关注地区来(返)鞍人员,要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鞍,向所在社区报备后进行14天有效居家隔离;如没有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要第一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检测,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测无异常后,进行14天有效居家隔离。结束隔离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无异常后,允许正常流动。

4.国内低风险地区入鞍标准

对于域外低风险地区来(返)鞍人员,要持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鞍;如没有证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要第一时间到指定医疗机构接受检测,中途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检测无异常后,可以正常流动。

(二)考生应提前到达报名现场及考场进行入场验证。应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所有考生体温低于37.3℃,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防疫健康信息码三项材料齐全方可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考生从报名及考试日前14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三)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以及诊断证明。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辽宁参加报名及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14天隔离及核酸检测,进入报名现场及考场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四)若考生报名及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确定无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备用考室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未出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如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定点机构排查诊治。

(五)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市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六)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场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场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场,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412-6308016

附件1: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岗位信息表

附件2:2021年鞍山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报名登记表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9日

2021年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文件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我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8日至2003年1月18日(含)期间出生);

  5.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中的“岗位信息表”;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学历为国家教育部门承认学历。因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发放毕业证、学位证的,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可以报考。2021年当年毕业生,由所在院校出具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证明,可以报考。国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

  招考岗位要求学位的,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专业应相一致;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考生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后、聘用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及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5日9:00-2021年1月28日24: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部门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前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报名确认网上缴费。本次招聘考试收取考试报名费50元。

  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1月25日9:00至1月29日24:00前重新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报名系统进行缴费,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四)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在缴费成功后,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三、笔试

  笔试时间: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另行通知

  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部门对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审查部门要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照片和基本信息,对报考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进行认真核对,防止并查处作弊行为,特别是替考行为。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复审时需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五、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调兵山市域内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在调兵山市服务满五年后方可向调兵山市以外的地区流动。

  八、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76882399

  附件1:

  附件2:

  调兵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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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2021年1月机关管理部门岗位招聘启事

根据研究所管理部门机构调整及岗位设置需求及《沈阳应用生态所人员聘用制度管理细则》要求,现面向所内在编在岗人员进行岗位招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3、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任职条件

请点击链接查看详情

http://www.iae.cas.cn/gb2019/xwzx_156509/tzgg_156516/202101/W020210111811841976023.png

三、报名准备

1、自发布招聘启事之日起,凡符合任职条件的应聘者需填写《岗位竞聘申请表》,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竞聘答辩。

2、准备竞聘报告10分钟,答辩5分钟。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个人基本情况、主要工作业绩、对竞聘岗位的理解与认识、未来工作设想四个方面。

四、报名方式及组织形式

1、应聘者提交《岗位竞聘申请表》纸质签字版、相关证明材料至人事教育处。

2、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教育处、党群办公室、职代会及相关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评审。

五、报名截止时间

党群办公室: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15日,竞聘报告时间1月18日。

人事教育处:报名截止日期2021年1月18日,竞聘报告时间1月20日。

六、联系人

人事教育处:高振蕊 联系电话:83970205,来电时请说明是在高校人才网看到的信息。

附件: 岗位申请表.doc

人事教育处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