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 第19页 – 沈阳元方教育文化—【本中心业务:学术期刊论文辅导发表、普通话考试报名、非全本科第二学历提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软著专利等业务】

转:大连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岗教师招聘公告

根据《大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大政办发〔2016〕29号)和《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大教﹝2016﹞91号)的有关要求,为进一步丰富乡村学校教师补充渠道,优化乡村教师队伍结构,提高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我市决定在“十三五”期间实施“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 “特岗计划”),特此公告。

一、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设置和数量

瓦房店市、庄河市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村级小学(不含中心校)、教学点和长海县海洋岛、广鹿岛所在的中小学校计划招聘特岗教师16名。其中瓦房店市3人,庄河市9人,长海县4人。

二、申报“特岗计划”教师的岗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其中最高学历为本科的毕业生必须为师范专业,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我市特岗教师招聘计划(附件1)。

三、招聘原则

此次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特岗教师。

四、“特岗计划”教师的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特设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以下简称“服务期”)。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其他事业单位。

2. 特岗教师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3. 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4. 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市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五、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从9月11日起在通过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教育局网和实施“特岗计划”的区市县教育局网发布招聘信息。

2.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报瓦房店市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

2019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地点是瓦房店市实验小学

(详细地址:瓦房店市大宽街3段77号)。

申报庄河市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

2019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地点是庄河市第三十初级中学

(庄河市消防队、图书馆南侧)。

申报长海县特岗计划岗位的人员:

2019年9月21日至9月22日

上午8:00—11:00,下午1:00—4:30

地点是长海县教育局

(详细地址:长海县大长山岛镇塔山D园2号)。

(2)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携带《大连市特岗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2,自行下载打印,现场不予提供)和本人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必须是考生户口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毕业院校所在地的教育行政部门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上述各种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和毕业证必须提供打印的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考生需准备近期免冠一寸正面彩照3张。

3.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并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人现场报名,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同一岗位原则上要形成1:2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未达到1:2竞争比例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4.资格审查

由各区市县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笔试成绩公布后,将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复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

《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相关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由各区市县确定并公布。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5.考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科目为一科,内容包括职业能力测试及公共基础知识(20分)、教育教学理论和教育法律法规等专业理论知识(80分),试题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大连市第十一中学。

(3)笔试要求:笔试考场外张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未按期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笔试时,自备2B铅笔、橡皮和黑色签字笔。必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笔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不允许提前交卷离开考场。

(4)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报考人员于2019年9月29日登录大连市教育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5)面试人员:面试人选应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确定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笔试成绩并列者,均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的比例,该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且通过资格审查也可以进入面试。

(二)面试

面试工作由区市县教育局、人社部门组织实施。

1.面试时间和地点:分别由相关区市县教育局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面试主要考察面试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岗位实际操作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3.面试要求:面试按照《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执行。面试考场外张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面试入围人员参加面试时,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须当场公布。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计分法计算,其权重为5:5,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由区市县教育局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六、考察和体检

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职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

考察由区市县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有关区市县教育局统一组织考生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原则上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七、公示和聘用

按照考察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拟聘人选,并报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核准后,报省教育厅备案。经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核准后的拟聘人员,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应聘者签订合同,统一填写《大连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安排上岗。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组织领导

“特岗计划”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负责,在人社部门的指导下,与财政、编制部门配合,共同组织开展工作。

九、咨询服务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需要咨询的,可直接拨打相关岗位区市县教育局的咨询电话。

瓦房店市岗位政策咨询:85611368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庄河市岗位政策咨询:89706212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长海县岗位政策咨询:89783731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招聘政策咨询和举报电话:84649423

(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十、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大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1日

2019年辽阳市特岗教师招考70人公告

为拓宽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缓解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紧缺和结构性矛盾,根据省教育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办《关于继续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6]70号)文件精神,现将辽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考数量:70人(辽阳县50人,灯塔市20人)

二、 实施范围:辽阳县、灯塔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三、 招考对象和条件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9年9月15日(含)及以后出生)未就业的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未就业是指报到证现在自己手中从未使用);

7、报名者应同时符合教师资格条件要求和招考岗位具体条件,各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小学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各初中教师岗位要求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不限专业”班主任岗位不限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具体详见附件;

8、此次招考各岗位均需具有辽阳地区户籍(指截止至2019年9月15日(含)具有辽阳地区户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经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得报考。

四、报名考试的程序及要求:

1、报名时间: 2019年9月3日9:00至9月15日16:00

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岗位需求专业与所学专业必须一致,招考岗位详情见《辽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考岗位信息表》(附件1)。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本次报考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报名资格审核部门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录用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请报名同学仔细阅读公告,了解岗位要求,认真填写。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职位设定资格条件的考生,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填写《辽阳市2019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报名资格审查表》(以岗位代码+姓名+身份证号码命名),另附单色背景,正面、免冠、免戴眼镜的1寸近期彩色证件照(以身份证号码命名),两个文件以附件发送至lysbyb@163.com。

3、领取笔试准考证:请于9月21日前收到邮件报名确定回执的考生,于2019年9月24日至27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请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白塔区青年大街79号<第三人民医院东侧的中国社会保险大楼> 4楼人事考试服务部(2)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五、考试考核办法和要求

本次招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办法进行。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个人总成绩。按招考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一)笔试

1、笔试方法及内容

所有报考人员均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以中、小学教育心理学为主),采取客观标准试题、答题卡答题、计算机阅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教育基础知识》— 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请自带黑色钢笔(圆珠笔或水性笔)、2B铅笔和橡皮。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由市人社局和教育局负责在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辽阳市教育局网站上公布。

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报考岗位职位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二)现场资格确认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请于2019年10月8日9时至10月9日16时,携带以下材料到辽阳市政府政务服务大厅A座二楼人社局窗口(文圣区新城路9号,从辽阳市站前乘41路公共汽车到市政府站下车)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1)户口簿原件,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见附件3);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6)《2019年辽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考特设岗位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本人签字)。

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录用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岗位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中的规定,三年内不得报考“特岗计划”。

(三)面试

面试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形式:试讲(试讲内容为所报考学科正式教材)。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承担。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县(市)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组织实施。

七、公示与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报省教育厅。由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编委办联合下发文件,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名单。 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约、上岗相关手续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取消录用资格。

八、政策待遇

(一)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以下简称“服务期”)。在服务期内,可在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间流动;服务期满后,方可交流到市级及以上事业单位。

(二)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三)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按工作地中小学教师标准执行。

(四)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五)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进行专项拨付。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录“特岗教师”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笔试、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

3、笔试后进入面试的考生无故不参加面试或笔试、面试通过后不到岗报到的同学,两年内不再允许报考辽阳市“特岗计划”教师招聘。同时将上述同学名单报送省教育厅。对于无故放弃“特岗计划”出现的岗位空缺,将从报考同岗位参加面试的同学中按加权总成绩递补。

4、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负责解释。(附件详情计划)

咨询电话

辽阳市教育局:0419-3667715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2297299

举报电话: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19-2120096

2019年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0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652号令)、《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铁市人发〔2008〕11号)文件要求,经铁岭市人社局批准,铁岭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选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人员年龄须满18周岁。报考教师岗位年龄需30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9月3日以后出生至2001年9月3日及以前出生);报考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大专、本科年龄需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9月3日以后出生至2001年9月3日及以前出生),具备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不包括在职研究生等),年龄需40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3日以后出生至2001年9月3日及以前出生)。

(六)大专、本科学历需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

(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等的计算日期为报名截止之日,应届毕业生(2017年-2019年毕业后未就业)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考生,应按期毕业;2019年毕业生于2019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八)应聘人员除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需满足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条件见招聘岗位信息表。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地点:教师岗位在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东配楼一楼大厅(凡河新区金沙江路16号)报名;卫生、其他岗位在铁岭县行政服务中心西配楼一楼大厅(凡河新区金沙江路20号)报名。

咨询电话:024-78833357

(二)报名方法

符合条件者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人员需缴纳报名费100元。

2、提交以下材料:

(1)《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信息登记表》(招聘公告附表2,自行下载,表格填写内容打印并粘贴照片)一式2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户口本原件和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一份;

(4)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检验士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学信网下载并打印的带二维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7)准考证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自行下载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考生只需填写报考单位、岗位与姓名信息)。

报名全部复印件应使用A4纸,并按照以上顺序装订,未被聘用的考生,报名材料不予退还,报名人员承诺所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根据所学专业按专业对口的原则参加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辅修的第二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的,不能以辅修第二学位所学的专业报考。具有高校、国家承认学历及学位的双专业毕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的,其中一个专业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可以报考。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允许更改。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考生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并在现场资格审查时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聘单位审核,材料审核合格的人员可视为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开考比例

按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1:2比例开考。原则上报名人数低于开考比例,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者的报名费如数退还。岗位招聘计划数2人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报名人数情况,原则上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补报时间顺延两天,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权重比例是:教师岗位和卫生岗位笔试、面试分别占40%、60%,其他岗位笔试、面试分别占50%。

(一)笔试

笔试时间、具体考试地点、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个人信息并登记在准考证上。考生可在笔试结束后登陆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总体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能确定为面试人选。

笔试为100分,全部为客观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含教育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和教育心理学;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物学及生物化学、生理学、诊断学、病理学等;其他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检测和公共基础知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职业道德、公文与论文写作知识、事业单位概况、时事政治等。

(二)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为100分,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则同为面试人选。面试前,需对进入面试的考生是否符合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复审,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以报考同一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说课的方式进行;卫生岗位和其他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现场答辩、技能测试等方式考察应试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综合分析、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面试过程中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三)总成绩(满分100分)

总成绩计算方式为:

教师、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依次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考察。考察合格的考生由铁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未在规定时间集中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将取消聘用。因考察与体检不合格造成招聘岗位空缺,不予递补。

六、公示

考察和体检后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铁岭县政务公开网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由人社部门通知招聘单位报送人员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拟聘用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详情下载附件)

铁岭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