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招聘 – 第14页 – 沈阳元方教育文化—【本中心业务:学术期刊论文辅导发表、普通话考试报名、非全本科第二学历提升、中小学教师资格证面试、软著专利等业务】

中国药科大学2020年诚聘海内外英才

中国药科大学地处历史文化名城南京,现有玄武门、江宁2个校区,占地2100亩,是一所教育部直属、国家首批”双一流”建设高校。自1936年建校以来,经过80多年的发展,中国药科大学已成为一所拥有一流药学类相关专业和创新平台,具备完备的药学学科体系并在药学界享有盛誉的药学类高校之一。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荟萃着众多知名的药学专家。现有在职教职工1715余人,其中专任教师1046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15人,博士生导师298人。现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德国科学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人,以及一大批国家人才项目入选者。

学校下辖16个院部,31个本科专业。现有药学、中药学、生物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2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设有药学、中药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可在23个专业接收博士后人员。药学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为A+(全国共两个单位获评A+),中药学为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药理学与毒理学、化学、生物与生物化学、临床医学、材料科学5个学科领域的ESI排名进入全球前1%,其中药理学与毒理学学科排名跨入全球前1‰(万分之五),位列全球第43位、国内高校第1位。

学校科学研究立足国际前沿,充分发挥药学、中药学学科齐全的优势,通过学科群建设,促进学科的交叉、渗透,显著提高了科技创新能力。学校现有”天然药物活性组分与药效”国家重点实验室,已建成临床前创新药物研发各节点相关的国家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平台、工程技术中心30个,为各类新药的研发提供全方位服务。

现诚聘海内外药学、中药学、生命科学、医学、信息学、管理学及相关学科领域的高层次人才汇聚药大,共谋发展!

一、招聘领域

1. 生命科学领域:神经科学,微生物学,植物学,生物物理、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遗传学与生物信息学,细胞生物学,免疫学,生物力学与组织工程学,生理学与整合生物学,合成生物学,食品科学

2. 医学科学领域:呼吸系统,循环系统,消化系统,泌尿系统,内分泌系统/代谢和营养支持,血液系统,神经系统和精神疾病,药物药理,中医中药

3. 信息科学领域:医药信息监测与处理,大数据处理

4. 其它相关学科领域

二、招聘对象

1. 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其他国家级人才项目入选者

√ 具有同等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2. 国家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

√ 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 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 其他国家级青年人才项目入选者

√ 具有同等水平的高层次人才

3. 兴药领军学者、兴药青创学者

√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 取得公认的标志性成果

√ 已形成稳定研究方向

√ 兴药领军学者一般不超过42周岁;兴药青创学者男性一般不超过35周岁,女性一般不超过38周岁。

(实施办法详见 http://rsc.cpu.edu.cn/f5/5d/c4824a128349/page.htmhttp://rsc.cpu.edu.cn/f5/5b/c4824a128347/page.htm

4. 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 在著名高校或科研机构取得博士学位。

√ 特聘研究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特聘副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实施办法详见 http://rsc.cpu.edu.cn/ca/73/c4824a51827/page.htm

5.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

√ 全日制应届博士毕业生。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

(实施办法详见 http://rsc.cpu.edu.cn/ea/69/c4824a125545/page.htm

三、招聘待遇

1. 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

√ 年薪100万

√ 住房及生活补贴500万

√ 科研启动经费1000万

√ 科研用房不低于300平方米

√ 聘为终身教授、博导

2. 国家青年人才计划入选者

√ 年薪不低于50万

√ 住房及生活补贴400万(不含国家提供部分)

√ 科研启动经费400万(不含国家提供部分)

√ 科研用房不低于150平方米

√ 聘为教授、博导

3. 兴药领军学者、兴药青创学者

√ 年薪兴药领军学者50万,兴药青创学者35万

√ 住房及生活补贴兴药领军学者100万,兴药青创学者50万

√ 科研启动经费兴药领军学者300万,兴药青创学者200万

√ 聘为教授(兴药领军学者)、博导,副教授(兴药青创学者、博导

4. 特聘研究员、特聘副研究员

√ 年薪特聘研究员40万,特聘副研究员29万

√ 住房及生活补贴特聘研究员50万,特聘副研究员30万

√ 科研启动经费特聘研究员200万,特聘副研究员100万

√ 聘为博导(特聘研究员)、硕导

5. 师资博士后、科研博士后

√ 师资博士后年收入27万元以上,科研博士后年收入24万元以上

√ 享受学院和课题组绩效

√ 在站期间可申报学校特聘副研究员;出站时可申报事业编制讲师或副教授/副研究员

四、应聘材料

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及学位学历证书、未来5-10年工作计划(1000字以内)发送至:rcb@cpu.edu.cn,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姓名+研究领域+申报岗位+高校人才网”。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朱艺林

联系电话:+86-25-86185090

Email:rcb@cpu.edu.cn

联系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639号 中国药科大学人事处

邮编:211198

中国药科大学主页:http://www.cpu.edu.cn

沈阳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为深入贯彻省、市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在确保防控工作到位的前提下,发挥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对促进就业的积极作用,确保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全平稳有序开展,现就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测试对象

  1.有沈阳市户籍者

  2.在沈阳工作,有临时身份者(须提供沈阳居住证)

  3.沈阳在校学生(非省属学校)

  二、测试流程

  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下载并填写《沈阳市2020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疫情防控承诺书》→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证书发放

  1.报名网址: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ln.cltt.org/baoming

  2.报名步骤:

  (1)登录报名系统认真阅读“报名介绍”,了解报名的方法和要求,点击“我要报名”;

  (2)点击“选择城市/机构”中的 “沈阳市”按钮,根据提示选择对应的考试日期,点击“下一步”按钮;

  (3)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后,上传电子版个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不得上传修饰的照片,背景颜色无要求,尺寸为390*567.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1M。认真审核所填信息,无误后点击“下一步”按钮(点击此按钮后信息无法进行修改),如信息有误、照片不符合要求报名无效;

  (4)出现“报名信息提交成功!”后,报名结束。如要确认个人报名是否成功,请点击上侧的功能菜单“报名查询”。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试者,请在规定时间登录在线报名系统(http://ln.cltt.org/baoming)自行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准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测试。应试者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相关信息。

  四、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

  应试者凭“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防疫行程卡绿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及测试,现场接受防疫检测及遵守各项防疫规定,并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1.携带材料:应试者须携带相关材料,按准考证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未按时报到的应试者取消测试资格。

  2.测试时间安排:每场限报100人

沈阳市2020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3.资格审查及测试地点:

  沈阳市教育研究院辽河街院区(沈阳市皇姑区辽河街65号)

  4.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10号线中医药大学站A口东行800米;公交车280、281、292辽河街燕山路站。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社会车辆不得入院。

  五、证书发放

  测试结束后一个月,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取证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本人凭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由他人代领证书的,除出示应试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交验代领人身份证原件。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不按规定时间领取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应试者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024-31668400

点击查看:2021年上沈阳市普通话考试、网课培训加报名服务预约中!

2020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第三批)招录公告

根据《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财政局 沈阳市人才工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沈人社发〔2018〕32号)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录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60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15年10月(含)至2020年10月(含)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招录岗位

详见附件1。

(三)招录条件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录、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组织招录高校毕业生。具体条件如下:

1.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招录公告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现正在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工作的人员不可报考。

二、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招录岗位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hrsa.shenyang.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设立现场审查。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地区的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截止后,所有报名信息不允许更改,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10月23日上午9点至10月26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报名准备内容:提供学信网的学历在线验证码,学信网学历没及时更新的提供学籍在线验证码。可通过登录学信网注册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文)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获得。因在线验证码内容较长,建议报名填写时复制粘贴并核对准确,同时保证验证码在有效验证期内。

报名上传材料:电子版免冠彩照、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

资格审查时间:10月27日至10月29日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时间:10月30日10点至11月3日16点

因涉及上传材料,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于10月23日下午1点30分在官方抖音号(沈阳就业)线上直播讲解,并于10月24日9点至11点在劳动大厦(大东区大北街48号)设置报名咨询窗口。考生对审查结果有疑问请于11月3日16点前拨打区县电话反馈,逾期不再受理。

(三)考试和体检

1.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于11月4日10点起登陆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打印准考证。未携带准考证将禁止参加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开放至面试当天。

2.笔试

时间:2020年11月8日 9:00-10:30;

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100分。答案涂卡,请自备2B铅笔和橡皮。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考试第二天可在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笔试成绩,面试人选名单在所报考区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3.面试

面试安排在11月14日和11月15日进行,地点和具体分组由区、县(市)人社局电话通知。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按权重成绩(权重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权重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人员。考生可登陆中国沈阳人才网(www.syrc.com.cn)及公众号“沈阳人才市场”(syrcjob)查询面试成绩,体检人选名单在所报考区、县(市)网站进行为期两天的公示。

4.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电话另行通知。体检结束后,在所报考区、县(市)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四)签约上岗

各区、县(市)有关责任部门与公示期满人员签订《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附件2),并于12月1日统一组织培训、上岗。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个人原因报名通过后无法参加考试的,请于打印准考证前在报名页面取消报名;打印准考证后如有特殊情况(含考试当天)无法参加考试的,请最晚于考试当天在报名页面填写未能参加考试的原因,未进行以上操作并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将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今后将禁止参加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考试。

(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含过渡期2个月),主要从事基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文化科技、医疗卫生等服务工作。考生在报考前可阅读《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了解服务责任和义务。

(三)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人员在岗期间享受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30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区、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在岗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市本级和各区县有关部门不对服务期满人员进行就业安置,需本人自主择业。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服务期限计算为工作年限。对服务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占考核人员总数20%),在岗位需要的前提下,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使用当年招录指标与其续签三年服务协议,同一人员服务期满考核优秀并续签延长服务期限的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对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合格及以上人员,在不超过35周岁前,可取消毕业年限的限制,再次报考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直至被录用,上述激励政策仅可享受一次。已续签延长服务期人员服务期满,不可享受该政策。

(五)本次招录对专业的设置参考学信网专业知识库。因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允许更改,请考生报名时注意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避免复审不通过。学信网专业知识库网址:

大专、本科:https://gaokao.chsi.com.cn/zyk/zybk/。

研究生:https://yz.chsi.com.cn/zyk/。

(六)笔试后,对面试比例未达到1:2的岗位进行保留,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面试。

(七)面试后体检前,对体检比例未达到1:1的岗位进行调剂,调剂仅限同一区、县(市)的其他岗位。条件为:具有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报名时同意调剂;入围面试未被确定体检人选。具体调剂办法为:按照权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电话通知报考人员调剂岗位,确定后进行公示。

(八)对于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录用和调剂资格。

(九)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不设考试大纲,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组织辅导班,社会上各类名义举办的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和发行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录无关,请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过渡期内,如有服务人员离岗,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调剂原则进行人员调剂,并在区、县(市)网站进行公示。过渡期后不可进行调剂。

(十一)考生防疫要求详见附件3。

附件1:2020年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岗位需求表.xlsx

附件2: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协议书.docx

附件3:沈阳市高校毕业生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招录考试防疫须知.docx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19日

来源: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区、县(市)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地址受理时间网站链接
和平区李老师31912271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时代广场审批大厅8:30-11:3013:00-16:30网址
沈河区王老师22898806沈阳市沈河区盛京路25号9:00-11:3013:30-16:30网址
铁西区(经开区)线老师25711252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 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楼8:30-11:3013:00-16:30网址
大东区都老师88504833沈阳市大东区观泉路102-6号大东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8:30-11:30 13:00-16:30网址
浑南区赵老师、康老师23910898浑南区全运路109号 (创新天地)H座 828室8:30-11:0013:00-16:00网址
于洪区李老师25321515于洪区黄海路37号区政府北楼515房间9:00—12:0013:30—17:00网址
沈北新区高老师89863050 沈北新区明珠路1号东楼316室9:00—11:3013:30—16:30网址
苏家屯区刘老师024-89121280沈阳市苏家屯区丽花街24号人才中心9:00—11:3013:00—17:00网址
辽中区邵老师87821329辽中区蒲东街道蒲水路28号   市民服务中心四楼401(人才科)9:00-11:3013:00-16:30网址
新民市赵老师87501902新民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服务部)新民市光明路3号8:00-11:3013:00-16:00网址
法库县赵老师024-87125305法库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人才管理部(法库县法库镇河南街南外环路38号)8:30-11:3013:00-16:00网址
康平县范老师87342822康平县胜利街道迎宾路名门第一城路西社会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二楼办事大厅8:30-11:3013:00-16:30网址
系统技术支持组熊老师邵老师2253616622531424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9:00-11:3013:00-16:00网址
考务咨询组 徐老师22514081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16号9:00-11:3013:00-16:00网址
市级监督举报电话邱老师石老师31401080沈阳市大东区大北街48号中共沈阳市人力资源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纪律检查委员会8:30-11:0013:00-16:30

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1035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政策法规,经市政府批准,为了构建科学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35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报名人员年龄原则上为18至35周岁〔即1984年10月29日至2002年10月28日(含)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报名人员应于2020年10月28日(含)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报名人员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和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28日(含)。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招聘岗位条件中标明“仅限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编外医务人员报考”的岗位,专门招聘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经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认定的、参加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编外医务人员,其他人员不能报考。报考此类岗位的考生,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的考生,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及以下。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近5年内在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等(含在读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不得报考。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shenyang.gov.cn)、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wjw.shenyang.gov.cn)、沈阳市考试院(www.sysksy.cn)官方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沈阳市考试院网站(www.sysksy.cn)。每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至2020年10月30日17时。报名人员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0年10月31日12时。初审通过的,不可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

3.缴费确认。通过初审的报名人员,须重新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通过网银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报名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银行名称、订单号、缴费时间、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缴费时间顺延至2020年11月1日12时。

4.网上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于2020年11月10日9时至2020年11月14日9时登录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审查、面试环节使用。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招聘岗位的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1月14日9:00-10:30。

考试科目:报考医、药、护、技类的卫生专业技术岗位考生的考试科目为综合应用能力(包括医学基础知识和招聘岗位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两个部分);报考其他类岗位的考生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常识判断、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等)。

笔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应聘者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进行查询。具体时间请关注沈阳市考试院网站成绩查询通知。

2.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按照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单位依据招聘公告、岗位资格条件等,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考生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条件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以及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聘岗位要求条件不符而取消面试资格的,考生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由报考该岗位人员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公告及面试人选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考生通过现场资格审查后,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名单。最后一名人选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前,因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递补工作原则上在资格审查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若面试人员名单已发布,递补面试人员来不及发布的,可不再发布,由用人单位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考生说明情况。递补后仍未达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笔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为总成绩。考生总成绩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发布。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甲医院进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报名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要成立工作组,每组由2名及以上公职人员组成。主要对拟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拟考察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因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信息通过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相关单位和人员要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考生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名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自网上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的后果考生自负。

(三)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要按照辽宁省及沈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招聘政策、报名条件及资格审查咨询电话:

沈阳市卫健委:024-23830746

沈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24-86861190

沈阳市卫生健康服务中心:024-86268107

沈阳市第一人民医院:024-31956009

沈阳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024-31251511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024-22963437

沈阳市第四人民医院:024-86203666转8052

沈阳市第五人民医院:024-25401735

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23260053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024-23877670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024-85715559

沈阳市第九人民医院:024-31088961

沈阳市第十人民医院:024-88319859

沈阳市口腔医院:024-22894226

沈阳市骨科医院:024-31390833

沈阳市妇婴医院:024-22829402

沈阳急救中心(附属医院):024-23595333转2235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024-31217696

沈阳市安宁医院:024-88081762

和平区卫健局:024-22829501

沈河区卫健局:024-24867380

皇姑区卫健局:024-86229926

铁西区卫健局:024-25843963

大东区卫健局:024-84313996

浑南区卫健局:024-24237120

于洪区卫健局:024-25833331

苏家屯区卫健局:024-89813354

沈北新区卫健局:024- 89862674

新民市卫健局(沈阳市中医药学校):024-87508921

法库县卫健局:024-87101307

康平县卫健局:024-87342720

(二)技术支持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851648

(三)笔试考务电话:

沈阳市考试院:024-67851641、67851677

(四)纪律监督电话:

沈阳市人社局:024-22539026、22539027

(五)电话咨询时段:

10月28-30日,9:00-11:00,13:00-17:00

附件:

1.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2.2020年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信息表

3.2020年沈阳市医疗卫生系统公开招聘人员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沈阳市考试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