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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2020年12月公开招聘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基本条件要求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爱岗敬业,善于合作;

2.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相应学位,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

3.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4.身心健康,能够适应所在岗位工作要求。

二、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得报考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2.现役军人;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4.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回避情形

1.凡与校内各用工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岗位;

2.凡与校内各用工单位负责人员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校内各用工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五、招聘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计划,填写《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报名表》(附件2),选择应聘岗位,每位应聘人员只可申请一个岗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劳务派遣公司的电子邮箱:142332323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应聘某某岗位+本人姓名+高校人才网。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16:30。

2.初步审查: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岗位要求和基本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电子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合格人员的信息将转至学校人力资源处。

3.复审:人力资源处将初审通过名单下发到校内各用工单位。校内各用工单位对应聘人员学历资格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表(个人签字)以及个人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原件核查。

4.单位考核:校内各用工单位自行制定考核方案,于报名截止前报送人力资源处审核。用工单位组织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包含职业能力、综合知识、职业道德等,具体考核时间由校内各用工单位通知。

5.确定拟聘人选:校内各用工单位根据考核结果,经党政联席会议(处长或主任办公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前报学校审批。

6.公示: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将拟聘人员名单转至劳务派遣公司。

7.体检: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安排拟聘人员于吉林大学前卫校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办理派遣手续。

8.派遣手续:学校组织校内各用工单位、拟聘人员、劳务派遣公司共同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

1.学校层面的具体通知均在学校主页(www.jlu.edu.cn)通知公告栏发布,以学校主页和吉林省人才网发布为准,请相关人员关注。

2.本次招聘的人才派遣(Ⅰ类)人员,学校按照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管理,所聘人员不纳入事业编制。

3.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首聘期为三年。工资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其中,岗位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80%,按月发放;绩效工资占比工资总额的20%,年底根据考核结果发放。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公积金按照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执行。

4.人才派遣(Ⅰ类)人员的党、团、工会关系,按照中央及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5.按照重心下移的原则,本次招聘工作的审查和考核程序由校内各用工单位具体负责,各用工单位要制定详尽的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相应程序。

6.各用工单位要按照学校防疫部门要求做好招聘过程的防疫预案。在招聘过程中,要求对笔试、面试环节录音、录像,保证过程可追溯。要求用工单位同级纪委全程参与招聘工作,确保程序公平公正。

7.各用工单位在招聘过程中要严格遵照学校的有关纪律,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行为,将对相关负责人进行严肃查处,并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

8.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要与事实相符,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如果应聘人员已上岗,劳务派遣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联系人:李煜蓉、张晶

联系电话:0431-85166484

人力资源处

2020年12月3日

附件【2020年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招聘岗位与岗位要求.xlsx

附件【吉林大学人才派遣(Ⅰ类)人员报名表.docx

吉林省吉林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020年12月招聘8名综合窗口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质量,经管委会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吉林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拟公开招聘综合窗口岗位8人。

二、报名条件

1、户籍要求:吉林市户籍,现居住地为吉林经开区的优先录用。

2、年龄要求:22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学历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身高要求:女性160cm以上,男性170cm以上。

5、熟练操作办公软件及办公设备。

6、五官端正、发音准确、表达顺畅、身体健康,符合窗口服务要求。

7、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责任心强,服务意识强,有较强纪律观念,办事耐心,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近三年来,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有作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过党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的;

5.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6.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7.对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的政治态度有问题的;

8.本人、直系亲属有参加非法组织、参与邪教活动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2月7日至12月11日,

每日8:30-11:30,13:30-16:30。

(二)报名地点

吉林市豫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松白工业园B座A区5楼(吉林市深圳街91号)

咨询电话:0432-62458079,13304406521

(三)报名携带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小二寸照片两张。

(四)资格审查

由劳务派遣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人事局审查核实。

(五)面试

经开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局、人事局会同劳务派遣公司共同组成面试工作组,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用。面试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疫情期间具体要求:

1、参与报名人员必须下载“吉事办”,扫码进入报名单位和面试地点。

2、不戴口罩、发热、隔离时间不到14天及重点防疫区域人员不得参与此次报名。

3、疫情防控时期,为您和大家的安全,请积极配合扫码测温。

五、聘用派遣

1、公示无异议人员,吉林市豫商劳力派遣有限公司与其签订劳务派遣合同,派遣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工作,由政务服务局统一安排工作岗位。

2、合同期3年,试用期1个月。到期后经开区政务服务局和人事局联合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劳务公司续签下一年聘用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六、工资待遇

公休日和国家法定假日休息,无特殊情况不加班。聘用期间,聘用人员由吉林市豫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按照与经开区人事部门协商一致的劳务派遣人员标准发放工资,并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经开区政务服务局

经开区人事局

吉林市豫商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3日

吉林省临江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24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9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份(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5.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临江市“精英惠临”工程实施意见》,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及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临江组工微讯”,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下载:1.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葫芦岛绥中县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 [20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葫芦岛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须在198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1989年12月9日,即截止报名起始日不满31周岁)。

  4.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择业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考取教师资格,但是须签订“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起始前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4. 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50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指标分配表》(附件2)。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照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绥中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或葫芦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ld.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只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1日

  (三)报名地点:绥中县教育局(地址:绥中县和平街6号)

  (四)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的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或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考生“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

  9.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10.准考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现场报名,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小于1:2才能开考。

  3.招聘岗位只有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1:2则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招聘岗位大于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2:1则减少此学科招聘指标,使之不低于1:2的比例。取消或减少的指标统筹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订本人《健康承诺书》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所报考学科的文化知识(小学语文、数学和特教岗位为小学语数知识),满分为100分(小学语文数学各100分,笔试总分合成百分制)。小学语文数学考试时间150分钟;其他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备考资料:2020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一本通+历年真题+小学数学3本装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具体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则进行笔试加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绥中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体检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个人档案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教育局、人社局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备案、签约

  绥中县教育局组织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并经市、县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十、信息发布和信息查询

  (一)信息发布

  1绥中县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葫芦岛市人社局、葫芦岛市教育局、绥中县政府网站、绥中县教育局负责发布。

  2.其他在实施“特岗计划”工作过程中需发布的信息(如:具体时间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招聘过程须知等)由绥中县政府网站或“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信息查询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告之考生相关考试信息,相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1.葫芦岛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ld.gov.cn);

  2.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ld.gov.cn);

  3.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zx.hld.gov.cn);

  4.“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绥中县教育局人事科 0429-6123006

  附件:

  1、《考生“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

  2、《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3、《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

  4、《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5、《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