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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消息】2021教资笔试1月中旬报名!3月13日考试!

很多小伙伴都在问2021笔试消息终于定了!根据江西教育网消息:2021上半年教师资格证笔试报名时间:1月中旬考试时间:3月13日
教资笔试为全国统考各省市报名时间相近 考试时间一致可以参考江西的考试时间来备考等其他地区有消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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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明年上半年教资什么时候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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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2021年考试时间,具体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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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临江市事业单位2020年公开招聘24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20]13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日至2002年12月3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3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等条件,详见《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大专、本科学历,可报考符合对应学历、专业等各项招聘条件的相应岗位。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2021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0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0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9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0年12月份(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3.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5.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考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3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及体检考察期间自动放弃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应聘者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临江市“精英惠临”工程实施意见》,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和清华、北大本科生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

1.择优提拔。服务年限满3年并表现优秀的,在提拔使用、上级机关遴选、挂职锻炼等方面优先考虑。聘用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纳入本地后备干部队伍管理。符合公务员调任条件的,可择优调任到公务员岗位。特别优秀的,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职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优先提拔到副乡(科)级工作岗位。

2.给予生活补贴。聘用的博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10万元的生活补贴,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给予不低于6万元的生活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给予不低于3万元的生活补贴。生活补贴自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

3.给予住房补贴。5年服务期内,对聘用的博士研究生、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本科生提供每月6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5年服务期内以本人身份在白山购房的,5年服务期满后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一次性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聘用的非原“985工程”“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提供每月500元的租房补贴,每工作满一年发放一次。

4.放宽职级职称政策。按照《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中岗位条件要求,聘用管理岗位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八级职员、七级职员核定工资待遇。聘用专业技术岗位的,按照取得的相应职称聘任(可超岗聘任)。暂时没有职称的,获得硕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可先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白山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如有报考,不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九、信息发布

此次公开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为临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jiang.gov.cn).及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微信公众号“临江组工微讯”,有关公开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附件下载:1.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

2.2020年临江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

中共临江市委组织部

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3日

2020年葫芦岛绥中县特岗教师招聘5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 [2020]23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实施“特岗计划”招聘教师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适应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

  2.考生须为葫芦岛市户籍(含县、市、区)。

  3.考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须在1989年12月9日以后出生(不含1989年12月9日,即截止报名起始日不满31周岁)。

  4.报考初中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初中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小学及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2020届毕业生以及2018和2019届择业期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根据人社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精神,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考取教师资格,但是须签订“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2017年及以前毕业的考生,虽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经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的,可以报考。

  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户籍、资格条件和其他条件的计算日期均截止到报名起始前一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3.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的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4. 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

  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50名。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指标分配表》(附件2)。

  三、政策待遇

  1.特岗教师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在所聘用学校任教满5年后方可流动。

  2.取消见习期,提前定职定级。

  3.工资福利待遇完全按照当地在编公办教师待遇执行。

  4.纳入“特岗计划”的教师享受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两者不兼得。工作满两年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所申领的国家助学金贷款由政府代为偿还;工作满四年,未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特岗教师,经公示无异议后,其学费由政府一次性返还。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由绥中县教育局负责。请考生登录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hld.gov.cn)或葫芦岛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ld.gov.cn),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填写并打印《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只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二)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0日-12月11日

  (三)报名地点:绥中县教育局(地址:绥中县和平街6号)

  (四)报名时,考生须携带下列资料、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按顺序装订。

  1.身份证;

  2.户口簿(复印户口簿的首页及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就业报到证》或《就业通知书》或主管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调配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5.教师资格证书或2020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

  6.《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附件3);

  7.机关、事业单位(公办)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特岗计划”,需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

  8.考生“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附件1);

  9.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4);

  10.准考证(附件5)。

  (六)注意事项

  1.考生须本人现场报名,并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同学科岗位招聘计划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不小于1:2才能开考。

  3.招聘岗位只有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1:2则取消该学科招聘指标;招聘岗位大于1个的,如果报名比例小于2:1则减少此学科招聘指标,使之不低于1:2的比例。取消或减少的指标统筹调剂到其他学科;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4.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名时,考生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申报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者,随时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同时,对弄虚作假者,按照辽宁省政策规定三年内不得纳入“特岗计划”。

  5.考生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试题答案以授权委托的命题机构提供的答案为准;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要遵守常态化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签订本人《健康承诺书》

  五、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一)笔试

  1.笔试时间:领取准考证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科目及分值:笔试为所报考学科的文化知识(小学语文、数学和特教岗位为小学语数知识),满分为100分(小学语文数学各100分,笔试总分合成百分制)。小学语文数学考试时间150分钟;其他学科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备考资料:2020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专用教材一本通+历年真题+小学数学3本装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的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则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采取讲“微型课”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查考生所报学科所必需的教学基本技能,60分为及格线,不及格者无聘用资格。具体面试日期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生的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计入总成绩。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六、体检和考核(资格复审)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再并列者,则进行笔试加试。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工作要求及标准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合格者由绥中县教育局进行考核。

  体检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核个人档案是否符合聘用资格、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因个人弃权和体检、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岗,按考生成绩依次递补。

  七、岗位选择

  报考相同学科的考生在选择岗位时,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分数高者优先选择所报学科内的招聘学校,成绩并列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依次类推。在确定工作岗位后出现个人弃权或其他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补录。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由葫芦岛市教育局、人社局在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上报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最终聘用人员。

  在公示期间及以后时期,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岗,不再递补。

  九、备案、签约

  绥中县教育局组织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统一填写《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岗计划)公开招聘备案表》,并经市、县教育部门、人社部门履行备案手续。

  十、信息发布和信息查询

  (一)信息发布

  1绥中县招聘计划、招聘公告、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拟聘人员名单由葫芦岛市人社局、葫芦岛市教育局、绥中县政府网站、绥中县教育局负责发布。

  2.其他在实施“特岗计划”工作过程中需发布的信息(如:具体时间安排、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工作安排、进入体检和考核范围人员名单、招聘过程须知等)由绥中县政府网站或“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信息查询

  在“特岗计划”招聘考试过程中,我们将通过网络告之考生相关考试信息,相关信息在下列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1.葫芦岛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hld.gov.cn);

  2.葫芦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ld.gov.cn);

  3.绥中县政府网站(网址:http://szx.hld.gov.cn);

  4.“绥中县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绥中县教育局人事科 0429-6123006

  附件:

  1、《考生“先上岗、后考证”承诺书》

  2、《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岗位需求信息表》

  3、《2020年“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报名和资格审查登记表、汇总表》

  4、《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

  5、《2020年绥中县“特岗计划”招聘教师考试准考证》

  葫芦岛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3日

2020下半年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9〕179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3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20年 12月10日登录网站( 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

2021年1月9日至10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人数较多的类别,考试日期顺延)。

(二)面试地点

1.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设在各市,面试地点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确定。

2.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面试地点由辽宁教育学院确定。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一)面试内容

主要考核申请人的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如需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相关面试信息,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抽题、备课(活动设计)、回答规定问题、试讲(演示)、答辩(陈述)、评分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软件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经考生确认后,打印试题清单。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个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7.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14个学科)考生面试使用测评系统。

8.报考中职文化课(包括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3

案及课件( PPT ),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9.报考中职专业课、实习指导课考生需持有与所申请专业一致的一节课纸质教案及课件(PPT)和实训项目设计方案,教材选用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

(四)面试科目

1.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小学教师资格考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考生需选择相应的报考科目;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应与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相一致;报考中职文化课类别考生面试与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一致;报考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课教师的考生面试时,需加试专业知识概述。

2.根据教育部要求新增部分学科。其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类别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具体面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命题和组织。面试内容请考生咨询所报考区。

四、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

(一)报名条件

符合《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规定的报名对象、报名条件,且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限内的,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二)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17: 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ntce.ncea.edu.cn ),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

注意事项:

1.参加 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报名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面试网上报名操作。

⒉.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本人笔试考区(即考生本人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市;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为就读学校所在市);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师范大学考区”、“辽宁师范大学考区”、“渤海大学考区”三个考区中的一个考区;报考中职文化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文化课考区”;报考中职专业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专业课考区”;报考中职实习指导课面试,需在网报时选择“沈阳市化工学校中职实习指导课考区”。

考虑到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考区的承受能力,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在网报时本人笔试考区是沈阳考区的,请选择“沈阳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三个考区中的一个考区;笔试考区是大连、鞍山、辽阳、丹东、营口、盘锦考区的,请选择“辽宁师范大学”考区;笔试考区是锦州、铁岭、阜新、朝阳、葫芦岛、抚顺、本溪考区的,请选择“渤海大学”考区。

3.考生须本人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

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规定造成填报信息有误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4.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重置密码,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拨打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密码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三)确认环节

本次面试报名确认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具体时间详见各市教育局确认点通知。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咨询本人所在市考区相关部门确认信息。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面试采用网上确认信息方式,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信息。幼儿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确认信息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5日。逾期未办理资格审查和确认信息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各考区现场确认地点见附件1。

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以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考的考生:

(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2)毕业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需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 3)以户籍所在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

体户口证明原件,以居住地报考的考生需提交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

2.以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的考生:

( 1)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 2)盖有学校公章、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学生证丢失或信息不全无法确认考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及在读年级的应提交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特别提示:请申请人注意现场确认材料未说明事项由各市面试机构在其发布的面试公告中明确告知,请申请人以各市面试机构的公告为准。)

(四)考试缴费

审核合格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按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复函》(辽价函〔2018〕95号)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标准:幼儿园、中等职业教师为每人220元,其他类教师为每人180元。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6日24:00,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五)准考证打印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21年1月4日开始﹐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

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五、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

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21年3月3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 http://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 PDF格式“网页版”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遵守教育部《面试考生守则》,如有违纪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认定和处理。

(二)了解《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面试部分)等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

( 三)考生须提前关注、了解教育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念化下国求教同时关注太人考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要求,及时关注本人考试所在市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按相关要求做好个人健康状况自查,落实好相关防控措施,参加考试时要服从工作人员的疫情检查和管理。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有关内容,对于刻意隐瞒病情或者不如实报告发热史、旅行史和接触史的,以及在考试期间不服从考点防疫工作安排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考生在考试当天入场时将填写完整的《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交给工作人员,方可入场参加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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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省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确认点

2.2020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疫情防控承诺书

辽宁教育学院

2020年12月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