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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2020年12月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公告

为推进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以下简称大连片区)体制机制改革,吸引适应大连片区建设发展所需的人才,建设一支有世界眼光、有创新精神、敢担当善作为的高素质队伍,现面向国内外开展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

(二)招聘岗位

涉及大连自贸片区(保税区)管委会工作部门副职及职员岗位共31个,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个人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与职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

(5)具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名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

2.资格条件:办公室文字综合岗,综合监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岗、综合监管及服务岗,规划建设局规划管理岗、土地管理岗、市政管理岗报名人员需满足本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其他岗位报名人员需要满足本岗位任职资格条件,同时还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英语六级以上及相当水平,或其他语种相当水平;

(2)第一学历为双一流院校(985、211院校)或全国重点财经院校;

(3)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4)国(境)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四)凡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6.受组织处理或受党政纪处分,在影响期内的;

7.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8.聘任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9.有其他影响聘用有关问题的。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至12月18日24: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须下载附件填写《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报名表》(附件2)与《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报名汇总表》(附件3)。《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报名表》需插入近期彩色证件照。将本人身份证(或护照)、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外语资格证书与《报名表》、《汇总表》一同打包发送至邮箱ciichr2019@126.com(邮箱主题及文件命名为:所申报的岗位名称-姓名-身份证号码)。此次报名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材料。

4.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以上报名材料将作为资格复核和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须详细、如实提供。任何时候若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如已聘用后发现提供了虚假信息和材料,立即解除聘用合同并追索已发工资、奖金等。

(二)资格审查与资历评估

中智公司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中智公司进行资历评估,根据评估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按各岗位1:5比例确定获得参加面试资格的人选,与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获得参加面试资格人员名单在大连保税区网站(网址:https://www.dlftz.gov.cn)和中智评鉴公众号(请关注“中智评鉴”公众号)同时发布。报名、资格审查及资历评估工作在公告发布期间同步进行。

(三)面试

面试统一采用半结构化面试方式,采用现场打分,形成综合评价意见。

1.面试试题结构。面试重点从基本素质、职业素养、业务素养、外语能力等方面进行考察。

2.面试成绩应用。面试总成绩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

3.办公室文字综合岗,党群工作部组织工作岗、宣传统战岗,制度创新及企业服务一局战略发展研究岗、自贸创新研究岗等需要提供本人曾经撰写的文字综合材料或研究材料。

(四)确定考察对象

应聘人员总成绩=资历评估成绩*20%+面试成绩*80%,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人选进行组织考察或委托中智公司开展背景调查。考察或背景调查按照总成绩排名,优先从排名靠前的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

考察结束后,召开大连片区党委会议,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聘用人选实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六)体检

公示结果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统一安排体检。体检结果依据公务员招录标准进行审核;如体检不合格,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录用

体检结果合格者,大连片区管委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录用人员设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者不予转正。

三、注意事项

1.大连自贸片区(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机构性质为法定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所辖区域的经济管理职能,管委会工作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

2.聘用人员均为大连自贸片区(大连保税区)管委会各部门工作人员,体制内人员不再保留原身份,不对应行政级别,一律与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签订劳动合同和岗位聘任合同,实行企业化管理。聘用人员每个聘期为3年,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聘用人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大连片区将为聘用人员提供有较强竞争力的工资待遇。

3.进入笔试人员、面试人员、录用人选名单及考试具体通知要求等与招聘相关的信息均在大连保税区网站和中智评鉴公众号发布,请各位参加招聘人员报名后每天及时查看大连保税区网站和中智评鉴公众号最近公告情况,按公告要求做好相应准备。同时报名人员应确保报名登记表填报的手机通畅,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正确或不畅通所致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负。本公告由大连自贸片区管委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鹏、彭亮电话:0411-87547122

联系人:刘硕电话:010-85559328

附件1: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岗位、主要职责、任职资格.xlsx

附件2: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3:大连自贸片区面向国内外招聘报名表汇总表.xlsx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大连片区(大连保税区)管委会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9日

2020年鞍山市公开招聘医疗岗位工作人员17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 9号)等规定,现就部分急需紧缺医疗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本次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7名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0日(含)至2002年12月10日(含)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为应届毕业生的,报考者应为2021年当年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在职人员在职期间取得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不列入应届毕业生范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中研究生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1日前取得医师资格证、住培证。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公职的或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公务员;现役军人;鞍山市在职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以上情况均不得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1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报名程序

  (一)招聘岗位查询

  鞍山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7名公共卫生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各级事业单位的具体公开招聘岗位、岗位简介、资格条件等相关事宜可通过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查询。对岗位资格条件中的学历、其他条件及备注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咨询,由招录部门统一解释并负责。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是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提交信息

  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7日24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并提交报考申请,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公开招聘医疗岗位工作人员报名平台网址:http://qzpta0.chinasyks.org.cn/cn_lnaswj/index.html#/index

  2.查询审查结果

  报名期间,在网上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24小时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12月11日9时至12月18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可通过公布的咨询电话咨询。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29日9:00至2021年1月9日9:00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A4纸,一式两份),并妥善保管。

  (四)注意事项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原则上不允许更改。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笔试开考比例为1:2。对招聘岗位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确为急需紧缺专业或疫情防控急需上岗岗位的,经研究确定,可按实际报名人数参加面试考试。

  5.由于笔试、面试时间安排紧凑, 对来自中高风险街道(乡镇)考生笔试当日需完成14天隔离及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方可参加笔试、面试。请考生谨慎报名。

  6.报名、笔试、面试、资格审查、体检、考核等公告请考生持续关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医学及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的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查询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考生笔试成绩和最低合格分数线将通过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予以公布。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人选的确定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按招聘计划1:2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各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选。如果某个岗位笔试合格考生数量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则笔试合格考生全部列入资格审查人选。

  2.资格审查

  面试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方式及具体要求等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选。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依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三)面试

  面试人员名单、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将在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

  体检标准按照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部门提出。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仅限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最终结论。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核人员。

  六、考察

  由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鞍山市人社局网站(http://rsj.anshan.gov.cn)、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anshan.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防疫要求

  1.考生应提前到达考场进行入场验证。应科学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听从考务人员安排,考生应保持1米以上距离依次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验证,所有考生体温低于 37.3℃ ,并向查验人员出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防疫健康信息码三项材料齐全方可进入考场。考生从考试日前14天,不得赴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如本人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后续环节的,后果自负。

  2.曾出现疑似症状经诊断排除新冠肺炎的,应提供考试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合格报告以及诊断证明。从境外和国内疫情重点地区来辽宁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提前做好14天隔离及核酸检测,进入考场时需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3.若考生考试当天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应主动报告,积极配合,服从现场考务人员安排进行相关处置。经现场医务人员排查后确定无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备用考室考试,考生从普通考室转移至备用隔离考室(未出考场)所耽误的时间予以补齐。如需进一步排查的,转移到定点机构排查诊治。

  4.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使用其他设备或其他方式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市卫生健康委、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在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前提下,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条件,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备用考室考试。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5.考生独立应考,除考生本人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考场。考生在参考和往返考点途中,请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赴考场出行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手套、纸巾、速干手消毒剂等防护物资。如考生乘坐私家车、步行、骑自行车赴考场途中,可不必佩戴口罩。如考生乘坐出租车或网约车赴考场提前预约车辆,乘坐时在后排落座并全程佩戴口罩,下车后应及时做好手卫生。如考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赴考场,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卫生。途中尽量避免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与周围乘客尽可能保持安全距离。如考生乘坐班车赴考场,宜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开窗通风、分散就座,途中避免在车上饮食和用手接触其他物品,下车后做好手卫生。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412-5535346

附件:2020年鞍山市公开招聘医疗岗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鞍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10日

辽宁省铁岭市2021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社厅转发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市开展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取得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括原“985”、“211”高校)学历的2019-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21日至2002年12月21日(含)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铁岭市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

(六)报考人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现役军人,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均不得报考。

二、相关政策

聘用的博士、硕士、本科生每月发放2000元、600元、400元的生活补贴,并提供临时住房(人才公寓)或每年3000元租房补贴,以上政策享受3年。在铁岭购房的,发放7万元、5万元、3万元购房补贴。

三、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tieling.gov.cn,下同)。

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内容并确认后,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岗位专业条件参考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21日9:00-2020年12月27日24:00

(一)网上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照片。上传的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2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初审)部门根据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前提出审查意见。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每名考生只能申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当招聘岗位的计划数与岗位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1:2时,调整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或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于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考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三)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

于笔试日期前一周内登录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并妥善保管,以备后续各环节使用。

四、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根据成绩综合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安排在2021年1月份(时间另行通知)。

五、资格复审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发放交通补助费(省内院校500元,省外院校1000元)

七、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各项成绩、排名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管理权限报组织、人社部门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前各岗位出现的空缺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

九、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十、签约

2021年毕业生需要签约(2021年前毕业生体检、公示后即可办理聘用手续),签约时,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统一组织签订就业协议。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1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后,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公示。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铁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铁岭市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计划信息表.xls

附件2招考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咨询电话:024-74836873;024-74847960

铁岭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