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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2021年1月公开招录47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充实基层工会干部力量,推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规范化建设,结合我区实际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47名专职从事工会工作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4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连续2年区级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的可放宽到4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四)热爱工会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品德优良,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六)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七)具有正常履行基层工会工作岗位需要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其他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其他不宜从事社会化工会工作的人员。

招录程序

招考社会化工会工作者47名。本次招考所有程序均采用线上形式,依次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公示、录用。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录采取网上报名与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不设立现场审查。请考生务必仔细填写,避免审查时信息不通过无法参加考试。

报名时间:2021年1月19日上午10点至1月20日下午4点

报名网址:www.syrc.com.cn(中国沈阳人才网)

报名时上传材料:

在线填写报名表;

上传近期本人免冠电子照片(大小200K以内);

上传本人最高学历照片或扫描件;

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

上传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内);

6.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拍照后上传)。

7.具有连续2年区级以上专职工会工作经验年龄放宽到45周岁者,需上传加盖公章的连续2年专职工会工作证明。

因涉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上传材料,考生仅可通过电脑端报名,手机端无法操作。

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月21日至2021年2021年1月22日。考生可于2021年1月23日上午10点至下午4点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二)考试及要求

1.线上笔试平台测试时间:2021年1月25日上午10点至下午3点。

2.线上笔试时间::2021年1月27日上午9点至10点。

考试设备软硬件要求:

①需要使用带正常上网功能的电脑安装考试系统客户端,电脑操作系统要求为Windows(推荐Win7、Win10)或MacOS(10.13以上);

②考试用电脑具备可正常工作的摄像和麦克风设备(内置或外置均可)。

网络条件要求:

①考试场所应有稳定的网络条件,支持考试设备和监控设备同时联网;

②网络带宽不低于20Mbps,建议使用宽度50Mbps或以上的独立光纤网络;

③考生网络上传速度不低于2MB/s;

④考生准备4G等手机移动网络作为备用网络,并事先做好调试,以便出现网络故障时能迅速切换备用网络继续考试;

⑤考试期间如发生考试网络故障,考试系统会即时提醒考生,请考生在看到异常提示后迅速修复网络故障。故障解决后,考生可重新进入考试继续作答,网络故障发生之前的作答结果会保存;但由于考试设备或网络故障导致考试时间的损失、或无法完成考试的,将不会获得补时或补考的机会。(考前请详细阅读《在线考试考生操作手册》)

线上笔试结束后依据相关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笔试成绩于次日在中国沈阳人才网站公布。

3.面试

面试时间:2021年1月30日上午9点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具体形式视疫情而定。

(三)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参加体检人员按录取名额1:1进入体验。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检验。如有体检不合格人员或者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因电话不通、微信不回等原因,不能确定是否同意参加体验的,按放弃处理,过后不再补录。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已经录用的解除录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束后,在中国沈阳人才网站对拟录用人员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三、有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方式管理。平均工资标准为每月320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单位缴纳“五险一金”(包含养老险、医疗险、失业险、工伤险、生育险和住房公积金)。招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试用期及转正事项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已公示拟聘用后放弃,以及取消聘用资格的人员,两年内不得参加沈阳市和平区工会聘用。

(三)本次考试全程按照辽疫防经发总指(2020)1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因疫情原因推迟,另行通知。

(四)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

(五)本公告由和平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22514081

沈阳市和平区总工会

2021年1月18日

论文发表为什么要收取版面费?

一、很多作者一听到发表论文要收取一定的版面费,就疑心是假刊?骗子什么的,其实版面费的出现并非偶然,而且这也已经快成为业界的一个共同认知了,版面费是在学术期刊和学术研究兴盛的环境下产生的,根本须大惊小怪。作者人数特别是高校的研究生和教师人数逐年增加,要求发学术论文的数量随之增加。一般硕士、博士生毕业有需要“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两篇”的硬指标,论文发得不够就拿不到学位。教师评职称也需要在核心期刊上发表一定数量的学术论文。正是高校师生获得学位、职称的需要,使得他们对学术期刊趋之若骛,付版面费成了在所不惜的自觉行为。如广州部分高校的学报都有论文版面费的收取规定。接收学术论文通常分为内稿和外稿,一般只对外稿依版面数额收费。

二、学术期刊的编辑、出版是有成本费的,且因有关商品和劳动力的涨价而使其成本费不断上涨。尽管有很多学术期刊、特别是一些很有名望的学术期刊从来不收版面费,给作者的稿酬甚至奖励也不少。但是只要它是学术期刊,其编辑部都要对论文稿件进行审改、编校、出版等,都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和成本。笔者认为,论文的成本费除出版费、编辑费(包括稿费、审稿费、编校费)外,还应算上两项:编辑人员的工资报酬和维持编辑部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包括业务会费等)。我们可以粗算一下:如一家学术期刊有6人、出双月刊、每期刊发论文28篇、期发23万字。出版费+编辑费+工资+办公费=10000元+(23万×300元+1000元)+(6人×2000元×2月)+(12000元÷6期)=43300元;43300元÷28篇=1546元,即发表1篇论文的成本费是1546元。现如今哪有“免费的晚餐”?连商家“仅收成本费”对客户来说都成了恩赐和温馨的话语。再比如全国职称外语考试除收你的报名费等费外,人家也没忘记那张答题卡也得收你一块钱的成本费。

三、国际有惯例、中国科协已认可、作者单位也支持。世界上经济发达国家一直将出版业作为信息产业, 在他们国家刊发论文收版面费已成惯例、是很正常的事情。据悉连在世界顶级学术期刊《Science》上发表论文也收版面费。发达国家的学术期刊有丰富的办刊经验,我国自然可以仿照尝试他们收取版面费办法。据网载,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学术期刊管理处的一位处长曾说,国际期刊大都收取版面费,国内学术界人士依照国际惯例自发形成了这种约定俗成的做法,这话不错。但他说,国家至今没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发表学术论文可以收取版面费,则不太妥当。[4]实际上收取论文版面费具合理性、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科技学术期刊收取版面费的做法1988年就已得到中国科协认可。[5]可以说现在我国大部分高校和科研院所已逐渐转变态度对交论文版面费给予支持,规定可以从科研课题经费中支付。如北京大学业已规定学术论文发表的版面费可在博士学位论文创新工作资助经费中支出。

四、收取论文版面费是实现以刊养刊的重要途径,可使学术期刊走良性循环道路。论文版面费作为办刊经费的补充,可促使学术期刊提高办刊质量,扩大影响、吸引更多来投稿。学术期刊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遵循经济规律在投入产出方面得以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所以创收补刊、逐步地以刊养刊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学术期刊办刊的尝试。如地震科技期刊十几年来一直由财政拨款,大多数期刊的办刊经费每年只有三四万元,除上交行政管理费等费外所剩无几,只能靠增加版面费收入维持生存。刊发学术论文收取版面费主要原因还在于适应市场经济的转型。因为刊发论文的载体主要是学术期刊,它并非市场经济的产物。学术期刊处在市场经济下夹缝中步履维艰是实情。学术期刊和商业期刊不同,学术期刊市场定位的广义性及其消费人群的特殊性决定了学术期刊的经济支撑不可能仅限于靠纯粹市场回报的发行收入或广告收入。诸多学术期刊属阳春白雪、曲高和寡,办刊实际是篇篇赔钱、期期赔钱、年年赔钱的。市场经济支持收费。版面费渐获认可是正当其时。所以保证期刊的正常运作选择收取版面费这是市场经济形势所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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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城市建设学院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导员公告

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经济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高校,设有2院6系4部,形成工、管、艺术、文学、经济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学校在校生13000余名。

  学校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无机非金属、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程造价、互联网金融共31个本科专业。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OBE、CDIO、工程认证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与1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荣获“沈阳市先进党组织”和“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先进党委”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学校学生每年都能够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责任精神。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患有精神病和传染病或身体状况不适合从事高校教师岗位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招聘要求

  1.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且本科阶段为全日制本科,并取得学士学位。国外高校毕业生应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所学专业应与我校开设的专业相近或为思想政治教育、中文、历史、新闻、哲学、法律、心理学等相关专业。

  3.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

  4.在校期间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一年以上,学习成绩优良。

  5.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务或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者优先。

  6.由于管理男生宿舍需要,原则应为男性。

  三、薪酬与福利

  1.享受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四、应聘方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2021年1月31日。

  应聘者在校园网人才招聘一栏中下载并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和以下材料通过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chengjianfdy@163.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各电子版材料以姓名+材料名称命名)。

  (1)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各阶段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扫描件,到学信网下载;

  (3)身份证电子版扫描件;

  (4)各级、各类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证书扫描件。

  2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名表信息及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人员电话通知,未通过人员不再通知。

  3.面试考核。

  4.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5.健康体检。

  五、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东陵区白塔街380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林老师 024-31679810

  注:

  1.本次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需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官方微博
官方微信

附件:沈阳城市建设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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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辽宁沈阳建筑大学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11人公告(第一批)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沈阳建筑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核,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3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zp.sjzu.edu.cn/zp.html#/)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至2021年1月31日止。随时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面试考核,招满为止。

报名方式:符合学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可登陆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注册并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应聘者应聘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聘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者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核

考核分为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两个环节。主要考核应聘者的师德师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学术成果、沟通表达能力和心理素质及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与评定。(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的50%。学术评价和综合素质测评均达到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两个环节中任何一环节不合格均不予聘用。)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含7日),以书面形式向学校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和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完成规定招聘步骤(程序)的,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学校不进行递补。

5、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6、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公开招聘和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将紧密结合上级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招聘工作进程,并在沈阳建筑大学人才招聘网站发布有关通知。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建筑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24694918

纪律监督电话:024-24692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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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建筑大学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