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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5人(第一批)

元方考培信息网为您提供教师招聘信息: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45人公告(第一批)。更多教师招聘信息敬请关注(www.yuanfangedu.cn)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要求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人员,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197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执行。

  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2021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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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单位人事处官方网站(http://rsc.synu.edu.cn/)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28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的应聘者请登陆沈阳师范大学人才招聘信息平台(http://47.98.169.30:8228/zp_wolf/zhaopin/zhaopinSY.html)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资格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务必提交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证明及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应聘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面试与试讲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束后,按岗位计分排序,考核成绩即为应聘人员总成绩。

  考核时间等相关事宜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名单在我单位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公布。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由我单位统一组织在具有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单位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

  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六)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人事考试网(http://www.lnrsks.com/)和我校人事处网站(http://rsc.sy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其他

  1.考试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顺畅,以便学校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2.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3.在体检和考察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本次公开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中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沈阳师范大学所有。

  报名咨询电话:024-86592986

  纪律监督电话:024-86578965

  附件: 《沈阳师范大学2021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计划信息表(第一批)》

  沈阳师范大学

  2021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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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4月新疆教师资格证报考公告发布!3月1日开始报名!

2021年4月教师资格认定

“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报考简章

一、考试与报名时间
(一)考试时间
2021年4月10日。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上午考试时间为9:00—11:30,下午考试时间为14:30—17:00。
(二)网上报名报考时间
2021年3月1日12:00—5日18:00
二、报名报考方式
(一)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考,考生可在报名报考规定时间内登陆新疆招生网进行报名报考及缴费。

(二)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调整我区自学考试有关收费标准的通知》(新计价非字[2000]1468号)规定,考生报考每门课程须按现行标准(35元/科)交纳报名考试费。报名确认后因故未参加考试者,所交费用不退。

(三)报名报考成功的考生可于考试前一周登陆新疆招生网网站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教材
教育学(07501):《基于教师资格考试的教育学》,华东师范大学编写组编著,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2月第1版;心理学(07502):《心理学》,叶奕乾、祝蓓里、谭和平主编,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年5月第5版。
四、考试方式
考试方式采取纸笔考试,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答卷。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考试结束后次月25日起,登录新疆招生网或新疆教育厅门户网查询本人考试成绩。成绩合格的考生可前往考试所在地的教育局自考办或高校考点领取成绩合格证。成绩合格证有效期两年。
六、其他事宜
教师资格认定其他相关事宜请与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991—4360286、7606115。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2021年1月招聘启事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研究生院)综合办公室和教学资源办公室因工作需要,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

(一)综合办公室文秘岗1人;

(二)教学资源办公室场馆管理岗1-2人;

二、基本条件

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操守;

身心健康,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一般要求研究生学历(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本科学历),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三、岗位职责及任职条件

(一)综合办公室文秘岗

1.岗位职责

(1)公文管理,文件归档;

(2)文字统稿,新闻宣传;

(3)会务组织,会议记录;

(4)业务咨询及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符合“二、基本条件”所列各项条件;

(2)熟悉本科生和研究生教学管理工作;

(3)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较强的数据表格处理和PPT制作能力;

(4)工作耐心、细致,服务热情。

(二)教学资源办公室场馆管理岗

1.岗位职责

(1)体育场馆的日常运行管理;

(2)与学校各部门协调场馆的使用;

(3)制定场馆运行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场馆各项建设工作监督及协调;

(5)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任职条件

(1)符合“二、基本条件”所列各项条件;

(2)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有相关管理专业背景者优先。

四、聘用方式及薪酬待遇

聘用方式:劳动合同制聘用,不解决北京户口和人事关系。

薪酬待遇:面议,缴纳五险一金。

五、选拔方式和程序

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按照个人申请、应聘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环节,择优确定录用名单。

六、应聘材料

请将个人简历、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电子版以附件形式于2021年2月21日前发送至指定下述相应邮箱,邮件标题和文件名为“姓名+应聘***岗+高校人才网”。个人简历应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个人基本信息(含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出生地、户口所在省市、政治面貌、健康状况、职务职称)、学习经历、工作经历与实绩、培训情况、奖惩情况、主要家庭成员、兴趣爱好与特长等,简历样式请自行设计。应聘综合办公室文秘岗请发送至degree@bnu.edu.cn;应聘教学资源办公室场馆管理岗请发送至zyzx@bnu.edu.cn

发送应聘材料后,如您在3月1日前未接到电话通知,表示您没有获得面试资格,我部将不再逐一通知所有报名者,请您理解。

北京师范大学教务部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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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2021年公开招聘2名工作人员公告(2号)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和《关于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做好2020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联[2020]13号)精神,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决定,拟面向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共招聘党史党建专业教师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吉林省内工委党校系统、党校系统、高校党史党建类专业在编在岗教师。

(二)招聘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要求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岗位要求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4日—2003年1月1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招聘。

1.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5日上午9:00至27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发送党员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需求的材料复印件及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报名表备注要求发送至招聘岗位相对应的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采取电子邮件报名考生请将此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单位+招聘岗位+考生姓名”模式,如:XX大学英语教师张三)。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由招聘单位回复邮件或电话通知。

资格审查结果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或回复电子邮件通知。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考生,请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资格审查人员主动联系,否则因此影响考生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五)开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四、招聘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可采用网络、现场等形式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参加面试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及岗位需求的其它材料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5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等方式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进行两轮面试或加试的岗位,最终面试资格人选依据招聘计划按首轮每组面试或加试成绩1:5确定。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首轮面试或加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考试成绩在招聘单位网站进行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且受到县级党委政府及以上层次表彰或市(州)级及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奖励的人员优先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在考试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人员,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根据招聘单位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需要递补的,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在职人员报考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无法与原单位依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的,视为自动放弃拟聘人选资格。

八、注意事项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jl.gov.cn)、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jlzkb.com)、吉林人才网(http://www.jlrc.com.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吉林省直属机关工委党校网站(http://www.jlszdx.org/)为此次公开招聘的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一)主管部门电话: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组织部0431—88902379

(二)人社部门电话: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431—88690916、88690586

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不得擅自变更。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中共吉林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1月14日

附件:

附件1: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2号).xlsx

附件2: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